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张佳景
男子网上购买石材,收货后发现货不对板,微信联系卖家时竟发现已被拉黑,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货款。近日,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支持原告返还货款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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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案件原告在河南省经商,被告系随县吴山镇某石材公司业务员。今年3月,原告因业务需要通过微信联系被告,要求订购一批石材,原告向被告支付货款后,被告将货物运送至原告指定地点。原告在验收货物时发现货不对板,立即微信联系被告,却发现已被对方拉黑。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石材是否货不对板。根据当地石材交易习惯,人为将石材品质分为A料、B料,A料为品质较好的石材,B料则次之,但是,这种品质分类并没有统一的行业评判标准,各企业对A、B料的区分各不相同。被告据此辩称其发送的货物就是A料,原告虽然提交了其询问其他石材企业的答复意见,但由于并不存在统一的行业标准,个别企业的意见也无法代表整体行业标准,当前的鉴定评估机构仅能鉴定石材的化学成分含量,无法评估A、B料的具体区分,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跳出行业标准的固定思路,从其样品与货物的实际差别、原告购买石材的合同目的、合同履行及售后的情况进行分析,认定该批货物与被告事先发给原告的样品差别过大,无法达到原告购买石材的合同目的,被告事后将原告微信拉黑有违诚信。2023年10月10日,该案在网上开庭,最终支持原告要求返还货款的诉讼请求。
目前,原告已收到返还货款。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