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印发《广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支持广州市符合条件的证券经营机构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有序开展结售汇业务,为客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品业务。深入实施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广州市设立或参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经营范围。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规范健康发展,落实税收等有关配套支持政策,鼓励新型基础设施、高科技产业园等重点领域率先试点;鼓励港澳金融机构及社会资本设立REITs产业发展基金。
附件:广州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