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笔记《北梦琐言》记录了一件长江船难。唐代乾宁中,朝官李荛学士带全家从四川去江陵(今荆州市),经过夔州。当地官员说“水势正恶”,请等一等。但李学士为人催促,迫不及待。于是夔州官吏在岸边与他长揖而别,目送他的船离去,突然漩涡涌起,将船吞没,李学士一家及全船120多人溺死,只有一名奶娘隔夜被江流推送到岸上生还。
长江各支流也有海事见于记载,比较大的事故如武德中,巴州刺史赴任途中,乘坐的官船在嘉陵江中遭到风浪的冲击而覆溺,全家60余人丧身鱼腹。
1928年,大通协记航业公司的“新大明”轮船自上海循规定航线驶往口岸时,被从上水驶来的日本商船“厚田第二丸”迎面撞击,致使船首毁坏,机器震毁,船体开裂。此时,违反航线行驶的“厚田第二丸”不但不救助,却急驶逃脱而去。“新大明”轮发出呼救后,适大达轮步公司的“大吉”轮到达,用钢丝缆紧扣住“新大明”轮,及时实施对船上旅客的救助。其他轮船也赶到救援。但在救出40余人时,钢丝缆绷断,“新大明”轮倾覆,不及救起的旅客随之沉入江中,“搭客、船员惨遭没顶者365名,船货损失约数十万元”。这是沪扬线上海难事故中最大的一次惨案,也是长江航运史上罕见的海难事故。
1948年,从上海开往宁波的“江亚”轮在行驶中发生爆炸,此船应载2250人,但实际载客可能达4000人。除约900人生还外,其余均罹难,成为中国航运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空前绝后重大惨案。
2015年6月1日,东方之星客轮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沉没,共遇难442人,救起12人。
1952年发生的日本“木星”号航班遇难事件更是为这座岛添上了不同寻常的一笔。
“木星”号事件大体经过是这样的:二战结束很长一段时间里,日本民航的发展基本掌握在美国人手中,当时,美国西北航空公司不但负责为日本民航制定飞行路线,还租赁给日本几架马丁2-0-2型双引擎客机,其中就包括事件的主角“火星”号。1952年4月9日,“木星”号即将按计划起飞,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机长斯图尔德——这名拥有近8000小时飞行经验的老飞行员居然喝了个烂醉,而一众机组人员和地面工作人员也无一人提出阻拦,斯图尔德顺顺利利地进入了驾驶舱。
变故毫无意外地发生了:当天7时59分,“木星”号飞临伊豆大岛上空时,突然与地面塔台失去了联系。虽然官方给出的说法是飞机飞行高度太低,撞上了三原火山,导致机毁人亡,34名乘客和3名机组人员无一幸存。撞击的威力相当恐怖:火山熔岩形成的山角直接被轰开了一个缺口,导致山体至今仍在发生某种程度的持续性滑坡。
1952年,日本发生的重要事件:
1952年,由于海洋环境遭到化学污染,日本5万多只猫集体跳海自尽。
2月28日《日美行政协定》签订。该协定为日美双方根据《日美安全保障条约》规定的有关驻日美军拥有“治外法权”的协定。
5月1日国际劳动节游行中发生的日本警察与游行队伍的冲突事件。这是日美讲和条约生效后不久举行的一次没有美国占领军干涉的五一节庆祝活动。
6月2日菅生事件。指发生在菅生警察派出所的爆炸事件。同时又是警署借故迫害日共党员的政治事件。
成田机场一名持“陶乐德”国签证的男子被逮捕后消失。“陶乐德事件”所引发学术界关于“平行世界”的热烈讨论。
二战日本战败后,48个战胜国与战败国日本于1951年9月8日在美国旧金山签订和约,即“旧金山合约”,并于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日本恢复了国家主权。
1952年5月1日日本发生了“五一节”事件
1952年5月1日国际劳动节游行中发生的日本警察与游行队伍的冲突事件。
这是日美讲和条约生效后不久举行的一次没有美国占领军干涉的五·一节庆祝活动。东京参加庆祝的人数约45万人。
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尤其在1952年4月28日《旧金山和约》生效后,日本人民对媾和、《安保条约》和重新武装等表示不满。当时日本国会正在审议《防止破坏活动法》。政府禁止群众使用广场战后一直作为庆祝劳动节会场的皇宫前广场(工人们又称之为“人民广场”),成为事件爆发的导火索。
事发当天游行队伍中约有2万多人为抗议禁止使用广场的措施而进入皇宫前广场。当队伍到达二重桥旁,警视厅的3个中队最精锐的警察部队发射催泪瓦斯并用手枪袭击赤手空拳的游行队伍,造成大规模的骚乱事件。有2名游行者被打死,重伤300多人,被捕者达1000多人。有十几辆美军汽车被放火焚烧,反映出人民的反美情绪。有数百名游行者以骚扰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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