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员工在公司年会上抽中11万元现金大奖,公司却只肯发放2万多元的消息引发关注。据报道,2018年,深圳一公司年会抽奖环节中,李小姐抽中110000元现金大奖,公司当场向其颁发奖券。事后,公司向李小姐支付了20300元,但拒绝支付剩余部分。此后,该公司还单方面解除了中奖员工的劳动合同。
随着2023岁末将至,各家企业和单位都陆续开始筹备年会和庆祝活动,年会上的抽奖更是很多员工期待的环节。同时,很多网友也开始关心,如果年会中奖后,公司拒绝兑现怎么办?
员工年会中11万只发2万
南山法院:公司应依约兑现
2018年春节前夕,李小姐在公司年会上的抽奖活动中,抽中了11万元大奖。
公司负责人给她转账两万元后,说剩下的以后再给。但大概过了两个月,李小姐被辞退了。
李小姐觉得,自己被辞退是公司有意为之,于是申请劳动仲裁。
记者来到深圳的这家通讯设备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年会奖金应定性为赠予,是可以撤销的;另外,对于奖金的支付,公司还有不成文的规定。
协商无果后,李小姐最终将公司告上法庭。
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
在审理过程中,年会上的11万元奖金是否属于员工的内部福利是案件的焦点。根据李小姐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图,年会视频和文字材料,南山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在公司年会上面向本单位所有劳动者提供的抽奖奖励,应当属于员工的福利待遇。因此一审判决用人单位应按照承诺的奖励待遇,向李小姐支付奖金差额89700元。
公司不服,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年会抽中大奖公司不肯兑现怎么办?
“公司年会举办了抽奖活动,事后不履行奖金的兑现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民事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娄宇分析。
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民事争议的解决途径来为自己维权。首先,可以申请基层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比如建立在工会内部的一些调解组织,发挥他们在法律支持、专业调解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其次,可以走民事的仲裁程序、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
此外,应该尽量通过民事的途径来解决这种争议,这样可能更符合立法的初衷。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未必全部都是劳动争议,也并不是都当成劳动争议来解决才能更好地维权。如果不涉及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用人单位组织的年会抽奖等团建活动,是为了构建一种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跟劳动者之间不仅仅是执行劳动合同的劳资关系,而是建立起一种更加多元化的关系。因此,发生了这种争议之后,劳动者应该通过普通的民事争议的方式进行维权。
这里也提示用人单位,因为不想兑奖而解聘劳动者,其实是得不偿失的。没有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累计工作的年限,乘以劳动者每月工资来计算的。而赔偿金最高可能达到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深圳新闻网、人民日报、央视网、都市现场、广东台新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