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0时18分许
江西省南昌市
南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
接到报警称
金沙二路一家KTV发生火灾
接警后
南昌县消防救援大队立即调派
6辆消防车、42名消防救援人员
赶赴现场处置
同时
辖区派出所也出动
警员赶往现场维持秩序
事态反转
当消防员和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该KTV还在正常营业,店铺内和周边并没有发生过火灾的迹象,甚至连燃烧产生的焦糊味都没有。
为慎重起见,消防救援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现场找到了报警人进行确认,后经现场核查以及与报警人核实,了解到报警人喝酒后与乐巢KTV产生纠纷,因个人私怨和不满情绪,用自己手机拨打119谎称该KTV发生火灾。
处罚决定
陈某某谎报火警,给周边群众和周边商户造成了恐慌,且严重干扰了消防救援部门正常的应急救援秩序,也严重占用和浪费了公共应急救援资源。
最终,南昌县公安局昌南新城派出所经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目前,陈某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谎报火警和误报火警不同
谎报火警有着非常明显的主观企图
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
对消防员来说
警情就是命令
谎报火警
严重浪费了警力、物力
如果同一时间发生火灾
很可能会耽误救援
错过最佳灭火时间
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谎报火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勿把火警电话当儿戏
请将119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