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本报从武汉经开区管委会获悉,武汉经开区万科金域蓝湾小区7·28触电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3年7月28日,位于武汉经开区沌阳街万科金域蓝湾小区D1-1单元负一楼发生一起触电事故。福州永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人田某某在进行新能源充电桩安装作业时,不慎触电,当场死亡。
调查显示,事故发生地点位于武汉经开区万科金域蓝湾小区南区D1-1单元负一楼地下车库风管与电缆桥架交错处。事发时充电桩安装人员正在电缆桥架上进行充电桩登高布线作业。
福州永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涉事充电桩安装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8TPGM75R,法定代表人:刘某某。
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2300021428J,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经查明,2023年7月28日上午12时许,永阳公司充电桩安装工人田某某、刘某某与业主方某电话联系后到达万科金域蓝湾小区D1-1地下车库附近。随后业主方某联系物业管家打开地下车库电井房门。
下午14时左右,田某某、刘某某两人在未佩戴绝缘鞋、绝缘手套、电气工作服、安全帽等电气作业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开始在地下车库进行充电桩安装布线作业,作业时物业公司无人在现场进行监督旁站或安全巡查。随后田某某登高到电缆桥架上进行布线操作,刘某某在地面处进行布线操作。14时40分许,田某某在D1-1地下车库风管与电缆桥架交错处左手进行穿线操作,身体部分接触桥架,右手扶住带电的风管螺旋吊杆,发生触电身亡。120到达现场后判断田某某已当场身亡,消防救援大队于下午16时许将田某某从电缆桥架上救下。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充电桩安装工人田某某安全意识淡薄,在进行充电桩布线作业时未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作业时未佩戴绝缘鞋、绝缘手套、安全帽等电气作业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且未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电气检测,未发现风管螺旋吊杆带电,作业时直接用手与其接触导致触电身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的管理原因包括两个层面:
1.福州永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充电桩安装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落实,一是违反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规定,违规安排高处作业证过期人员进行登高电气作业;二是未建立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是未按规定组织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日常隐患排查不到位,未排查发现风管螺旋吊杆带电的安全隐患;二是对外来人员充电桩作业安全管理不严,布线作业时无人进行现场安全巡查或旁站监督。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不深入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的处理建议如下:一是对福州永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福州永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武汉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某等实施行政处罚。二是对上述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蒋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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