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不特定人员生命健康权的单位是否应该向公众道歉?

威胁不特定人员生命健康权的单位是否应该向公众道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是停止侵害行为、消除危险、赔偿受害人损失、赔礼道歉等。其中赔礼道歉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受害人精神上的愤怒、悲伤、忧郁等不良情绪,恢复其精神上的安宁。因为我们认为沈丘县供电公司的行为对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构成了侵害。沈丘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