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应从发生情形方面来区分: 1、 简易交付,发生的前提是买受人基于某种原因,已经事先占有了要出卖的标的物,买卖合同一生效,标的物就视为已经交付。 举例:张三租用李四的手机,张三即依据租赁合同取得了对手机...
1)现实交付,指将财产的占有现实地转移给债权人,这也是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交付方式。 2)简易交付,指债权人已占有标的物,依债权人与债务人所达成的让与物的合意,即完成交付,如基于保管、租赁等合同占有让与物的前提下,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转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