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对待老赖的方式,能够让老赖的生活怎么改善呢?
把“老赖”和破产者分离开来。
欠合理的债还合法的钱,才天经地义,“债”有很多种,“老赖”也有很多种,要区别对待。
现实中有很多高利贷从业者披着“民间借贷”的外衣,干着非法的勾当。国家应该立法,把债权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分三六九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交通事故赔偿的、人身伤害等着救命钱的为第一等,优先保证,加大力度执行,必要时入刑!民间借贷无利息的第二等。有利息但不超过国家法定利率的第三等。信用卡和银行贷款逾期不还的为第四等。职业放贷人第五等,赚取的利息应当依法纳税。高利贷和套路贷第六等,借款合同无效,不仅不支持还要严厉打击!追加处罚!
总之,国家机关不能成为高利贷吸血鬼的帮凶。对于从来不缴税的职业放贷人,不应投入太多的人力物力去帮他们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