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人能弘道,非道弘人。”道与人是怎样的关系?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这句话出自《论语·卫灵公》。对这句话的理解,说得透彻的较少,大多数表现得慎之又慎,又表达得迂曲难解。
简单说,这句话的意思是,道在社会上的流行和体现,可以由人的作用得到光大;弘扬天道的精神和规律,是提升社会治平和管理水平的根本,道的流行和体现越充分,社会越符合道的规律,社会就管理得越好。尽管如此,道的这种作用,一定要依靠人自己的认识和实行才可以实现,天道在社会的弘扬广大,是不会自动实现的。
要确切掌握这句话的意思,还有必要做一些细致的分析。
对这句话的解释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两个:一是对于人与道的关系,要说清;二是对这句话里前后两个“弘”字,理解要到位。关键点在于说清怎么算“人弘道”,怎么算是“道弘人”。这些也是历来解释比较纠结的地方。
道和人是什么关系?
道这个概念,在孔子的时代,已经成为了一个知识和统治阶层认识到的关于客观存在的最高概念。道已经取代了天帝的人格化天道概念,作为理性认识的对象,理性的根据,占据了知识界思考和敬畏的中心地位。道论是当时知识分子思想的主要理论基础,大家对于道充满了尊崇之情,殷殷切切,无比向往。孔子说,“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甚至说,“道不同不相为谋。” “朝闻道,夕死可矣。”可见道在孔子心中的地位。
最有代表性的道论,就数老子和孔子的思想了。
老子的道,孔子的道,虽然有差异,但共同点是主要的。都认为道是不以人的意志和需要为转移的,道是高于天地,先于人而存在的。道不是人格化的上帝,道产生人,但不是有意识地创造人。道也不是专为人而存在的工具,道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都认为,人和道的区别点在于人有意识,道无意识,道是第一性的,人的存在是第二性的。这是人和道的关系的第一层意思。
春秋时期的这种认识,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次巨大进步,是中国社会理性精神的完全自觉的觉醒。由此开启了诸子百家的思想能够奔涌而出的闸门。这个时候的道论,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个高峰,后来的独尊儒术,引申出来的天人感应理论反倒是历史的倒退,是神学回潮的逆流。
先秦时期的道,是理性的道,但道论是完全服务于现实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两者对道的理解有分歧,由此形成的社会主张有分歧,但对道的客观性、至高地位的认识,没有分歧。而且都把对道的理解运用到政治、社会的治理思想上。
孔子和老子的道论,都认为社会有道,大道流行,就会迎来治世,大道废,就是不折不扣的乱世。对道的认识和实行程度,道在社会上的体现程度,决定了社会命运和治乱兴衰。而道的流行和体现程度,取决于人,而不取决于道,人是不是自觉地认识和实行道,使社会和人表现出的治乱程度、境界高低,产生了天差地别的距离。
人可以高扬天道,使得社会兴盛,人也可能违道而行,社会就昏乱一片,人是天道在人间流行的决定性因素。这是人和道的关系的第二层意思。
从孔子一门的思想看,人要弘道,就是要体现仁和礼、义。《易传》中说,阴阳之道具体分为三个方面,即天道、人道,地道,在人道的体现就是仁和义。儒家把仁义和天道完全视为一体了。行天道,就是施行仁义。孔子的后学孟子认为人心里就有仁的种子,可以发扬出来就是仁心。又一位后传弟子荀子则认为人心本来没有什么仁和礼、义,但可以培养起来,也就是“化性起伪”。也就是说,在孔子一门看来,不管有没有,都要在人心里培养道心、培养体现道心的仁义礼智信。只有培养起仁心,才能支撑这个社会的生存和秩序。
孔子同时也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就是道不能主动在人心和社会上流行和体现出来。
孔子在《论语》里一再申说,德不是自然就有的,不是容易取得的。孔子对他的弟子说过,“由!知德者鲜矣!” “已矣乎!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这些言论说明孔子及其弟子,对指望人自发地形成体现天道的道德精神,是不抱幻想的,相反,都特别强调,天道体现在人道方面就是仁和义的道德精神,人的道德精神必须依靠人为的、有意识的灌输和培养。这是道和人的关系的第三层意思。
概括一下道和人的关系方面:
1、道是万事万物之本,道是第一性的存在,道支配者人的存在;
2、道是社会治乱之本,道在社会中体现为道德精神,道德兴则社会治,道德衰则社会乱;
3、道没有意识,道德也不会自发在社会和人心中产生和提升,道在社会流行和发扬光大,必须依靠人对道德精神的认识、培养和弘扬。
道和人的这种关系,就回答了人如何弘道,道又为什么不能弘人的问题。
“人能弘道,”就是指道和人的关系的第三点意思,唯有人的自觉认识和实践,才可以使得道的规律、本质、作用得以体现出来。
“非道弘人”,就是指道和人的关系的第一点和第二点意思,道虽然是万物之本,社会治乱之源,但道在人间是表现为仁和义这样的道德精神的,这样的道德精神不会天然地产生和光大,人的道德精神也不会自发地自己提升自己,而是需要培养才能提升的。道只能管到自己在人心中起不起作用,管不到自己在人心中到底能不能被认识和应用。治理社会和人心要靠道德,但人的道德修养的,在人不在道,人应当具有的道德精神,需要依靠人自己的自觉意识和自觉努力来养成。养成了道德精神,才可以履行道的使命,顺道而为,建立理想的社会秩序。
这么看来,人弘道,这个“弘”是人依靠自己的意识,去认识、体现、实践、弘扬道。
道弘人,这个“弘”,是想象由道来提升、养成人的精神。
当然,前者可行,而且必须这样去做。而后者是不会无条件地发生的可能的。这种观点,倒是反映了孔子对道德认识的客观精神。后来的儒家中,荀子是对此理解得最深刻的一位。
过去对这句话的解释中,钱穆曾说:“道指人道,道由人兴,亦由人行。……若道能弘人,则人人尽成君子,世世尽是治平。”尽管他的解释还有局限,毕竟触及到了一些原意。其他解释,难言妥帖和切近要义,往往显得很局促和小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