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招揽未成年女性充当“气氛组”?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酒吧招揽未成年女性充当“气氛组”?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

“我局根据检察建议的要求,已对涉案酒吧负责人进行约谈,下达整改意见书。同时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全区文娱行业关爱未成年人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检察院收到该区文化和旅游局的回复函。

2021年2月,江夏区检察院收到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分局移送审查批捕的肖某、褚某、廖某等人因在酒吧内发生纠纷继而引起寻衅滋事的案件,其中有多名未成年人参与。该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实地走访后,发现涉案酒吧不仅长期违法接纳未成年人娱乐消费,还大量招用未成年人,特别是未成年女性在酒吧内从事舞蹈职业及充当“气氛组”。检察官对近年来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案进行调阅,发现多家酒吧发生过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存在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风险。

为了推动类似社会治理问题的有效解决,该院决定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但在确定监管责任单位时却遇到了难题。承办检察官查阅了大量规范性文件,对辖区机构改革方案进行研究,发现未明确规定酒吧的主管部门。在与江夏区文化和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时,也得到均非酒吧主管部门的答复。

为明确监管责任单位,江夏区检察院与上述三个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会上,通过陈述案件事实证据、危害后果、法律依据,三个单位均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加强信息互通、联合执法,强化对辖区文娱场所依法依规经营的监督管理,并确定区文化和旅游局为酒吧违法经营的第一责任部门。会后,在向江夏区文化和旅游局送达检察建议时,该院还同时抄送其他相关部门,推动多家单位参与问题解决。

收到检察建议后,江夏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时组织相关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准确把握执法依据。江夏区检察院与多部门的充分沟通后,还推动制定了《江夏区文娱场所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方案》,为凝聚合力推动辖区酒吧等文娱场所的规范经营提供了机制保障。(检察日报 戴小巍 张冰峰 李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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