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做截肢手术后,医院会把断肢还给患者还是留在医院?
刚刚做完一例急性阑尾炎手术从手术室出来,正好适合来说一说关于手术切除组织后怎么处理的话题。刚刚在切除了一个非常长的阑尾,约15cm长,比较少见,切除的阑尾给患者本人看过以后送病理科作病检了。
2015年3月24日,花了3小时从一位患者体内取出了一颗大而精美的肾结石(下图),我本来想收藏,但是患者选择了带走,只能遗憾地拍几张照片收藏。
拔过牙的朋友应该也有过体验,拔完牙后牙医一般会这么问你:“这颗牙你要不要带走啊?”同样的道理,截肢也好,切除的组织也罢,哪怕是取出的异物,非病情需要时处理权优先由患者本人决定。
一般截下来的废肢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病人或家属带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截肢对当事人的造成怎样的创伤,估计旁人永远也体会不到那种感受。很多人会选择讲截下的废肢带回家埋起来,要么待百年归天之后和身体埋在一起,要么仅仅只是作为一种念想,或者是一种告别。我想应该很少会有人像太监一样,经过防腐处理后把他一直保存起来吧……
2.作为医疗废弃物处理
做包皮环切术的时候,切下来多余的一圈也会问病人要不要带走,但迄今为止还没有遇见过真带走的,直接就扔医疗垃圾桶里了。 作为肢体,当然不能直接扔垃圾桶里,毕竟那么大,不然会时不时有人拎着一条腿到处吓人。会用东西包裹以后送去太平间,送往火葬场一同焚烧处理。
3.送往病理科进一步检查
一些因肿瘤切除的废肢,如在术中发现新的病情后是需要送往病理科进一步检验,以进一步确定下一步治疗。
4.制作病理标本
大二的时候,病理标本室里有许多像肝癌、肺癌、肾结石等等做成的教学标本,挺像博物馆里珍藏的宝物。当时我们就挺好奇这些标本哪来的,带教老师告诉我们这些标本一部分是解剖尸体而来,另一部分就是从病人身上切除后而来。
一些少见的、具有教学意义的病理组织,经过患者本人本人或家属同意后,会被做成病理标本,以供科研或教学。
题外话:会不会有人像质疑检查用剩的血被医院拿去卖了一样,怀疑医院也会把截下来的肢体拿去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