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亡的标准,脑死亡还是是心死亡?中国标准的原因是什么?
死亡,应该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很多人将这两个字看做是忌讳;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委婉词来替代“死亡” ;比如有些文化色彩的叫做“驾鹤仙去”;中性一点的是“逝世”;难听一点儿的是“翘辫子”、见阎王:老百姓称为“走了”……
死亡,有多种定义;有哲学标准:有生物学标准:有法律标准;还有物理学标准;范畴不一样,其运用的标准也不同。
从哲学观点来看,人死了,但是其思想犹在;如果是政治人物或者文学家,其影响力将永世长存。
从法律出发,人死后,他的附着物(遗产)还在:围绕他的这些附着物也许还要打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官司 。
从物理学角度出发,物质不灭是基本规律:无论是尸体还是烧成了骨灰,无非就是换一种方式h继续存在于天地之间。
最后说说生物学意义以及生物学的死亡以及判断标准(我国临床判断死亡标类似,不单独讨论):
判断死亡标准是:
第一步:临床死亡:延髓(生命中髓)处于深度抑制和功能丧失的状态,各种反射消失、心脏停搏、呼吸停止;
注意:心脏停止搏动以及呼吸停止是最重要的标准;但是,此时并非生物学死亡。 如果脑干功能尚存,有自发呼吸,则不能称为脑死亡,只能说是处于“植物状态”(植物人)。
第二步:生物学死亡:各重要器官停止工作,并发生不可逆性的代谢。整个机体不可能复活。 具体表征(渐进性)如下:
深度昏迷—无呼吸—瞳孔散大—脑干反射消失—脊髓反射消失—足底反射消失—脑电波平坦—脑循环消失—血压无。 这就是俗称的“脑死亡”。
简单说,不依靠医疗器械,不插管,不上呼吸机,体外循环以及体外起搏器,脑电波走平(不再波动),视为生物学死亡。
美国几年前就发生过一次如何判断“死亡”的争议,这次事件震动了整个美国——
大致是这样的:某美国人成了多年的植物人以后,其亲属当中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与其继续无效的医治,还不如“拔管子”(切断所有医疗辅助设备对联系),放弃治疗。
后来甚至惊动了美国总统以及宗教界人士——围绕着“是否拔管子”展开了美国全国大辩论——不过最后的意见仍然没有统一;只是大多数人认为不应该“拔管子”;少部分人应该“拔管子”,避免占用有限的医疗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