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是什么官职?总督和巡抚的不同?

总督

总督在封建时代是地方最高的首长,属于封疆大吏。这个官职创设于明朝嘉靖年间,清王朝创立后,沿用了这一官职名义,通常是管辖一省或者多省的最高军政首长,同时兼管所在地区的民政和军务,所辖地区的巡抚、提督等文武官员都归属总督节制,也就是“总治军民、统辖文武、考核官员”,大致相当于现代数个省的书记加上战区司令员的性质。

除了上述统辖一省或者数省的直省总督外,清代还有一种专门管辖某种特殊事务的总督,诸如漕运总督、河道总督等等。

巡抚

巡抚也是始设于明朝的官职,清代加以沿用。清代的巡抚大略相当于现在一省的省长,管辖一省的民政事务。(不设总督的省份,如山东之类,巡抚会兼提督军务,也执掌一省的军权)

总督和巡抚的区别

总的来说,区别是:总督管辖区域普遍较大,且身兼军、政两职。而一般的巡抚则只是一省的民政官,受总督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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