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的规定

1、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一旦建立,不管签不签合同,都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没有毕业的学生如果在用工前就签到了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从开始工作那一天开始,也就是可以享受各种保险,工资待遇等等。

2、试用期:与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单位无限制增加试用期是违法的。

合同期限

试用期(不超过)

3月-1年

1个月

1-3年

2个月

3年以上

6个月

3、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这类人群专指一些技术类的工人,用人单位通过花钱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经过培训的技术工人,不能等培训完成以后就走人。

4、约定竞业限制的权力: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这类人指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离职2年后不得从事同类业务。

二、劳动合同履行及相关权力和义务

(一)用人单位的权力和义务

1、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a:过失性辞退(无补偿)

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5)存在欺诈、胁迫或趁人之危使劳动合同无效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b:无过失性辞退(有补偿)

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做任何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

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无法履行

2、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离岗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医学观察期间。

2)患职业病并确认丧失或部分劳动能力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5)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不足五年

(二)劳动者的权力和义务

1、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力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缴纳社会保险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权益的

5)欺诈、胁迫使劳动合同无效

3、可以立即解除合同的情形,不需要事先告知单位

1)用人单位采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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