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牵扯到我国土地性质,作为一名土地方面的工作人员,我想就这个问题作个讨论交流,更多生活息息相关的土地问题,请关注“土地观察员”。
我们知道,我国土地政策实行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农村的土地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也就是我们说的集体土地;城市的土地为全民所有,也就是我们说的国有土地,两者的区别我归纳了以下5点。
(1)所有权性质不同。这一点从字面上都看出来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是一个集体经济组织,一般为一个村或一个组;而国有土地为全民所有,县级以上政府代为行使权利。
(2)规划用途不同。农村集体土地只能作为农用,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来分给农民作宅基地、农村公益性建设或乡镇、村集体企业;国有土地可以进行工商业建设、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开发等。
(3)使用年限不同。当前,国有土地住宅用地使用权为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而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为无限期无偿使用,耕地承包合同为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最新政策,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
(4)转让范围不同。农村集体土地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且转让有着很多条件限制。而国有土地就没有这个限制,可以自由转让、买卖。
(5)征收补偿不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一般采取迁建安置、货币补偿、房屋置换的方式;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价格不能低于同类商品房屋的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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