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大量购买一个公司的股票,然后达到控制这个公司的目的吗?

股票本身就是拿来买卖的,特别是对于A股同股同权来说,你持有的股票越多你的话语权越高,如果持股达到较高的比例,进入公司的管理层并控制公司也并非不可能。

通常情况下,一个公司的股权有几个界限,不同的股权比例所享有的权利是不一样的。 绝对控制权67%,当某一个人或者某一个机构只有一个公司67%以上的股权,那么它就可以做到100%的控制这个公司,别人反对一点作用都没有;

相对控制权51%,基本上可以很安全的控制这个公司;

安全控制权34%,一票否决权 ;

30%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

20%重大同业竞争警示线; 临时会议权

10%,可提出质询/调查/起诉/清算/解散公司;

5%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当然上面我们所说的这些股权结构是建立在同股同权的基础上,只要你的股票是通过合法合理的渠道购买的,符合监管的相关要求,那从理论上来说,通过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公司最大的股东之后,你不仅可以进公司的管理层,甚至有可能控制整个公司。

但从实际上来看,想要通过大量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控制一个公司的难度是非常大的。

关于大量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以达到控制上市公司的目的,最近几年就有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那就是万宝之争。

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大量购买一个公司的股票,然后达到控制这个公司的目的吗?

万宝之争可以说是最近几年A股非常典型的一个例子。 2015年1月,前海人寿(宝能系)就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入万科A股股票,根据披露的信息,前海人寿于2015年1月、2015年2月、2015 年 3 月、2015 年 4 月、2015 年 6 月和 2015 年 7 月都有所交易, 而第一次构成举牌为2015年7月。

之后宝能系一直在买买买万科的股票,根本停不下来,2015年8月26日,前海人寿、钜盛华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万科15.04%的股份,以0.15%的优势首次超越了万科原第一大股东华润集团。

到了2015年12月24日,宝能系对万科的持股比例增至24.26%,持股比例进一步扩大,到了2016年6月26日,万科公收到宝能系要求罢免包括王石、郁亮在内的万科10名董事、2名监事,宝能系亮出了底牌旨在终结万科的“王石时代”,从而达到控制万科的目的。

如果没有后来监管部门的介入以及万科、恒大的一系列操作,估计万科的董事会早就被保能系给占领了。

最终万宝之争是以恒大把14.07%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地铁,深铁持股由15.31%变为29.38%,超宝能25.4%持股成万科第一大股东,至此指万宝之争才靠一段落,王石也持续了万科的董事长职务。

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大量购买一个公司的股票,然后达到控制这个公司的目的吗?

由此可见,在A股想要通过公开市场购买股票达到控制一个公司的目的,难度是非常大的,对于宝能这种拥有巨量资金的公司来说尚不能完成,更不要说一些资金有限的个人或者小机构了。

而且万科之所以被宝能盯上,我觉得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万科的股权相对比较分散,管理层持股比例太少,所以处于非常被动的一个局面。

但在实际当中即便是一些小公司,想要通过购买股票达到进入公司管理层或者控制公司的目的,难度同样也非常大。 通常来说想要进入一个公司的管理层,达到控制这个公司的目的,有两种渠道可以操作。

第1种渠道是通过一级市场购买董事会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上市公司的股份并非完全都流通在市场上,现在有很多公司会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区分,非流通股一般只有创始团队成员持有,所以你可以在私下跟这些董事会成员达成交易,收购他们手中的非流动股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

第2种渠道是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流通的股份。二级市场就是我们正常在股票交易市场上所购买的这些股票,这些股票相对比较零散,所以购买相对比较容易一些。

但是想要通过二级市场不断的购入股票成为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难度是非常大的,这里面主要会面临几个难度:

第一、持有上市的公司股票超过5%就要举牌。

可以通过公开市场大量购买一个公司的股票,然后达到控制这个公司的目的吗?

当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超过5%,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就必须发布公告,而一旦发布公告之后,大家知道有人要举牌上市公司,会有更多的人购入这家公司的股票,从而在短期之内推升这家公司的股价,这会让收购的成本进一步增加。

而且一旦举牌之后,就会引起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警惕,他们肯定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反制,比如通过回购股票,以及舆论压力给收购方施加压力等等,这会大大的增加收购方的收购难度。

第二、目前大部分公司的创始团队都持有大部分的股份。

很多是上市公司为了避免控制权落入他人的手中,他们在上市的时候创始人团队所掌控的股权比例一般都很大,比如目前A股有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持股比例都达到30%以上,甚至有的公司董事长持股比例达到40%以上,所以即便某一个人通过公开市场购入这家公司的股票,但是想要成为第一大股东的难度也是比较大的。

第三、上市公司可能是同股不同权。

目前很多上市公司,特别是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为了保持创始团队的绝对控制权基本上都实行的是同股不同权的股票方式,这里面最典型的就是京东,阿里巴巴等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

比如在京东的股权结构当中,虽然刘强东只有15%左右的股权,但其所拥有的投票权却超过75%,相反,虽然腾讯旗下的投资公司拥有京东18%的股权,但其投票权却只有4.5%左右。 这种同股不同权的股票设置,可以让创始人团队以较少的股份掌握着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可以有效避免被恶意收购的目的。

第四、上市公司可以开启毒丸计划。

毒丸计划简单来说就是股权单薄反收购措施,当一个上市公司面临恶意收购的时候,上市公司公司创始团队为了保住自己的控制权,就会大量低价增发新股,让收购方手中持有的股票比例下降,从而达到稀释收购方股权的目的,比如2005年新浪在面对盛大收购的时候,就采用了这种毒丸计划,最终盛大只能无奈的放弃收购新浪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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