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必考知识点:百万工时相关的计算公式及计算方法
1、百万工时损工事故率=(损工事故起数/实际总工时)×10 0000;2、百万工时损工严重率=(总损失工时/实际总工时)×100 0000。3、工伤事故:指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管理的伤害事故,即造成员工暂时(或较长时或永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轻伤以上的伤害。有如下计算公式:千人死亡(或重伤)率=[死亡(或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 ]×1000;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0 0000;百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0 0000;20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2×100000);20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2×100000);伤害平均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1个工作日=8小时;年实际工作日=(一年天数-52个星期×双休-国家法定休息日)=(365-52*2-11)=250;4、同一起事故有多人受不同程度伤害,“起数”仅统计在“伤害事故分级”中某一项,不可重复;“人数”按伤害程度分别统计对应“伤害事故分级”某项。5、一般伤害事故包括:指员工受工况突发变故,肢体未受伤害但某些器官受不良刺激的“伤害未遂事”;肢体或某些器官受到伤害,造成离岗2—8小时的“一般损工事故”,2小时以下的“非损工事故”。6、非计划停止作业:是指除一般伤害事故、工伤事故外的、非计划安排的,停止作业导致损失工时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7、损工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伤害未遂事故+非损工事故+一般损工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8、损工事故起数(总损失工时)=非计划停止作业起数(损失工时)+一般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工伤事故起数(损失工时)。9、表中工时单位统一为:小时;1个工作日=8小时。实际总工时=平均职工人数×实际工作日×8。在计算时,损失工时与实际总工时的“单位”统一使用“日”或“小时”。
很多人不理解,应该怎么去做呢,我们先来看看这个题:
J公司是一家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销售企业。
2011年,J公司有员工780人,其中含安全管理人员3人和L劳务公司劳务派遣人员150人,2011年度,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其中:一起事故由L劳务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违章造成,导致1名劳务派遣人员轻伤。
J公司的主要生产工序为:原料采购运输,分拣清洗、浸泡灭酶、冷却器、布料、蒸制、速冻、包装和冷藏。主要原料及辅料有:蔬菜瓜果等农产品、水、天然气、液氨、柴油、食品添加剂等。
J公司主要建(构)筑物有:综合办公楼、农副产品加工厂房,冷库、配送库、车库、锅炉房、变电所等。主要设备设施有:冷藏冷冻车20台、货车50台,叉车20台、冷库设施(制冷剂为液氨)1套、10t/h燃气蒸汽锅炉2台、电梯2部2000kwh的干式变压器2台,分拣设备1套、加工设备1套、以及包装物生产设备及热力、制冷管网等。
J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以书面形式对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告知。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26分)
1、计算J公司2011年度千人重伤率和百万工时伤害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解答A:千人重伤率=(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1000;
本题中,重伤人数为:1人,平均职工人数为:780人;
则千人重伤率=(1/780)×1000=1.28;
解答B: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0000;
本题中,伤害人数为:3人;1个工作日=8小时;
实际工作日=(一年天数-52个星期×双休-国家法定休日)=(365-52*2-11)=250;
实际总工时=平均职工人数×实际工作日×8=780×250×8=1560000;
则百万工时伤害率-(3/1560000)×100000=1.92;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网络上此前给出的答案0.08的确不知道是怎么来的,根据公式计算,的确应该是1.92。
下面我们就把相关的计算公司都分享给建筑资源吧的吧友们,一定要熟记,今年说不定还有这个考题哟。
1、百万工时损工事故率=(损工事故起数/实际总工时)×10 0000;2、百万工时损工严重率=(总损失工时/实际总工时)×100 0000。
3、工伤事故:指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管理的伤害事故,即造成员工暂时(或较长时或永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轻伤以上的伤害。有如下计算公式:
千人死亡(或重伤)率=[死亡(或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 ]×1000;
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0 0000;
百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0 0000;
20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2×100000);
20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2×100000);
伤害平均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
4、同一起事故有多人受不同程度伤害,“起数”仅统计在“伤害事故分级”中某一项,不可重复;“人数”按伤害程度分别统计对应“伤害事故分级”某项。
5、一般伤害事故包括:指员工受工况突发变故,肢体未受伤害但某些器官受不良刺激的“伤害未遂事”;肢体或某些器官受到伤害,造成离岗2—8小时的“一般损工事故”,2小时以下的“非损工事故”。
6、非计划停止作业:是指除一般伤害事故、工伤事故外的、非计划安排的,停止作业导致损失工时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
7、损工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伤害未遂事故+非损工事故+一般损工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8、损工事故起数(总损失工时)=非计划停止作业起数(损失工时)+一般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工伤事故起数(损失工时)。
9、表中工时单位统一为:小时;1个工作日=8小时。实际总工时=平均职工人数×实际工作日×8。在计算时,损失工时与实际总工时的“单位”统一使用“日”或“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