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和坐牢有什么本质区别吗?为什么?
拘留和坐牢虽然都是把犯罪分子给关起来,但它们两者之间却截然不同。下面,我就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它们的不同之处。
拘留严格说来,拘留又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虽然都是由公安机关一手事实,但这两者之间也完全不同。
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赋予的职权,对违反该法但尚未达到犯罪标准的违法分子施加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在拘留所内执行,最长不超过十五天。在拘留所里每天都要接受学习,文体活动也较为丰富,偶尔干点儿手工活,相比之下还是很轻松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临时约束措施,是一种保证他们接受调查和审判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在看守所内执行,一般最长不超过十四天,特殊案件最长三十七天。看守所里虽然几乎什么都不用干,但确实百无聊赖到度日如年的痛苦程度。每天除了和同一监室的人谈天说地,就是在放风的时候蹲在地上45º角仰望天空了。
坐牢坐牢,即犯罪分子被法院判处徒刑送到监狱里劳动改造的一种刑罚。总所周知,坐牢是在监狱里执行的,在监狱里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干活,并且劳动强度很大,每天都必须完成一定任务。如果不能完成当天任务,轻则不光没有晚饭吃还要罚站,重则就别想获得减刑了。
当然,监狱相比拘留所、看守所而言生活条件较好,可以睡单人床、偶尔能吃到荤腥,文体设施也比较多,虽然每天并没有多少时间可以去运动学习。
另外,监狱是个“长期客栈”,短则几个月,长则十年八载,甚至有些人一辈子也别想再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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