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曝光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及其二中院拒不执行最高院执行决定的司法黑幕

  现曝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其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制造司法黑幕,拒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决定,800多万执行款在其账户上沉睡6年多”的违法事实。

  我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建筑工程公司第三分公司负责人路波,身份证号:23010419640724341X,电话:15636815558。2008年-2010年,我公司施工黑龙江天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北汽福田经销商)位于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165号(4S店)项目。2010年工程完工后,黑龙江天博拖欠工程款8,195500.22元,2010年10月4日,经过佳木斯仲裁委(2010)佳仲(哈)裁字第002号裁决:黑龙江天博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给付我公司工程款8,195,500.22元,如不能给付将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安南大街165号房产(4S店)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偿还。

  裁决生效后,我公司依法向齐齐哈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10年黑龙江天博因为汽车销售回款问题被北汽福田起诉至北京二中院,北京二中院执行局将黑龙江天博在永安大街165号房产(4 S店)查封并进入拍卖程序。数千万执行款流入 北京市二中院执行局账户。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齐齐哈尔中院多次向北京二中院发函,请求优先受偿。但是北京二中院执行局拒绝配合。

  2011年9月3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做出(2011)执协字第7号函,明确指出:黑龙江高级法院、北京高级法院“监督执行法院严格按照我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的相关规定,依法保护哈尔滨市南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建筑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

  最高法院的执行意见发出后,北京二中院仍拒不执行最高院的执行意见。至今仍拒不配合执行。如今近千万的执行资金沉睡在北京二中院的执行账户上已有6年多,在此期间,因拿不到这笔工程款,我公司拖欠大量人工、材料款,信誉严重受损,无法承揽任何项目,我公司现在已经在破产边缘,职工生活没有保障,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给社会造成严重的不稳定隐患。

  是人民法院么?还是穿着制服的强盗!让圣神法袍蒙羞!天平还是那么准确么?执法犯法、知法犯法!该当何罪!

  以上事实本人负法律责任,求转发,求扩散! 2017年11月29日

现曝光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及其二中院拒不执行最高院执行决定的司法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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