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可用!7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有变
根据省医保局统一部署,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改革。
实施门诊共济有哪些变化呢?
一是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以单建统筹模式参保的在职职工不设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参保退休职工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2022年的标准是70元/月。
二是个人账户拓宽使用范围。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发生的个人支付医药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等费用。
三是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所有参保职工均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起付标准800元;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退休职工的支付比例高于在职职工5个百分点。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2000元。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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