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企业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要调整预计净残值,账面价值高于预计净残值的部分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将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一般要做如下步骤:
①确定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②调整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如果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大于原账面价值的话,则预计净残值只能调整至等于其原账面价值;(注意,调整预计净残值,不需要做会计分录。)
举例:假定某固定资产被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60万元,公允价值为75万元,相关费用为5万元,这种情况下,应将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至等于其账面价值60,备查登记即可,不需做会计分录。
如果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小于账面价值的话出售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则应该将预计净残值调整至等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而对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出售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应计提减值损失。计提完减值损失后,预计净残值也等于其账面价值。
举例:假定某固定资产被划归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85万元,公允价值为75万元,相关费用为5万元,这种情况下,应将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至等于其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70(75-5),同时计提减值准备15(85-70),调整后,账面价值变为70。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固定资产一旦被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做了相关处理后,其账面价值会正好等于其预计净残值!这就意味着从此刻起,该固定资产未来的折旧总额就变为零,这就是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从划归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计提折旧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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