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金悬赏:行为意思、表示意思、效果意思三者之间的区别于联系
(一)行为意思:是指明法律行为具体内容的意思要素,如买卖合同中买卖标的物就是目的意思。
(二)效果意思:意思表示人使其表示内容引起法律上效果的意思要素,如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各自取得对方标的物的所有权。
(三)表示行为:当事人要将目的意思、效果意思以一定的方式表示于外,如买卖合同中发出要约、承诺的行为。
前二者为主观要件,后者为客观要件。
【例1】在一份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关于合同标的、价款、数量等意思就属于目的意思;卖方通过让渡标的物所有权而取得相应价金所有权的意思,以及买方通过让渡一定价金所有权而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意思,均属于效果意思;卖方将自己想取得标的物的意思(买)告诉对方,以及卖方将自己想取得价金所有权的意思(卖)告诉对方的行为,均属于表示行为。
【例2】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2005年卷三1题)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答案】D
【提示】效果意思是意思表示必不可少的要素之一。本题中,乙认为签字行为属于签到,根本没有与甲发生买卖关系或者其他法律关系的意图,故不构成意思表示。
【例3】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对此,应如何处理?
(2005年卷三22题)
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
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
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
【答案】D
【提示】好意施惠关系与合同的区别在于:在前者当事人就其约定,欠缺法律行为上的效果意思,也没有受其拘束的意思。本题中甲、乙约定乙在A站叫醒甲,属于好意施惠的关系,其约定在法律上并无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