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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期权简称:先导JLC1;期权代码:036384
2、本次行权的预留授予部分期权简称:先导JLC2;期权代码:036442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859,840份,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65,440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94,400份
4、本次行权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461
元/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75元/份
5、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6、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
7、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数量:299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94人,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05人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期权代码,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的议案》。
3、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19年9月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9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19年11月5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6、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
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行权数量等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8、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行权数量,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9、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期权代码,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和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结果与已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的说明
2022年6月27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1,563,756,7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予登记后,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13.961元/
份调整为13.461元/份,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由23.25元/份调整为22.75元/
份。
鉴于1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1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任职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因此首次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1,639,680份调整为1,565,440份,预
留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38,400份调整为294,400份。
三、董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36个月为第三个等待期,第三个等待期即将于2022年
9月11日到期。自首次授权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为授予总量的40%。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足行权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形,满足行权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为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以2018年为基数,2021年度营业3,890,034,989.26元,2021年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0%;2021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度营业收入为
20%。10,036,591,737.08元,相比
2018年增长率为158.01%,
满足行权条件。
4、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个人层面行权比例(N)按下表考核结根据考核结果:194名首次
果确定: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80>70>S<60期可100%行权。
结果(S)S≥80S≥70S≥60
个人行权比例100%80%60%40%
(N)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194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自预留授权日起24个月为第二个等待期,截至2022年8月16日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自预留授权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申请行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50%。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