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军士长是什么级别待遇

一级军士长为士官军衔中的最高级别,一般享受的是副师级的待遇,当然,也有少部分的享受的是正师级的待遇。

目前我国军营里士官军衔按照级别大小主要有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这7种,一级军士长就是最高的一种士官军衔,正常要在军营里当兵26年到32年的时间才可能升为一级军士长,因此很多人也会称一级军士长为兵王。

和军官军衔升职方式不同,士官军衔主要是以技术为专长的,他们每个人都是军营里各个技术领域的翘楚,因此一级军士长在军营的职责并不是体现在部队的管理上,而是在涉及到一些技术问题时,能为军队提供很好的解决方案。

一级军士长是什么级别待遇

历史发展

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其中军士长军衔授予经过军队院校培训,被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者专业技术领导职务的士兵。

1993年4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起,军士长划分为四个级别,即: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为军士长军衔的最高级别。

经过军事院校或士官训练机构培训毕业,准备任命担任基层行政或专业技术领导管理职务的军士长学员,由院校授予一级军士长军衔。学员分配到部队,由团或相当于团的单位主官签署任职命令,并转为志愿兵役制士兵。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军衔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士兵军衔改为一级至六级士官军衔。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新的士官制度。

2010年7月26日,修订后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二级军士长期满4年继续服现役的,晋升为一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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