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际仁的法庭审理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2013年7月10日,庭审现场,辩护律师为叶际仁做了无罪辩护,指称“这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错案”。叶际仁本人也对指控全盘否认。
此次是叶的第一次受审,庭审时间长达一天,控辩双方及叶际仁均作了大篇幅的发言,台州中院尚未作出判决。
2011年3月15日,叶被浙江省纪委“双规”;2012年5月22日被移送司法机关;6月6日批准逮捕;8月6日移送审查起诉。此后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定于2013年4月10日第一次开庭,临期决定延期审理。至7月10日一审,叶被移送司法机关又过去了近14个月。 对于上述指控,辩护律师及叶际仁给予了全盘否认。
王占新在庭审现场指出,本案的一个关键点是:汤颐和对纪要的修改,叶际仁是否知情、同意或者授意?对冯鸣签发的这个纪要,叶际仁是否需要负责?
据悉,叶际仁出差期间,市政府副秘书长冯鸣签发了这个编号为(2003)100号的会议纪要。
王占新指出,根据冯鸣2011年4月的讯问笔录,叶际仁知道并同意修改纪要。但是,冯鸣于2011年11月22日庭审时全面翻供,说自己并不知道纪要被改。2012年1月16日,冯鸣二审也维持这一说法。如果连冯鸣都不知道纪要被修改,自然就谈不上就此向叶请示。7月10日庭审时,叶际仁也当庭翻供说自己根本不知情。
在此次庭审过程中,国有股只占20%的菜篮子发展能否接受划拨土地,是否给国家造成损失,也成为争辩的焦点。
王占新辩护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无论划拨给个人还是私营企业,只要用途符合国家设定的公益性目的,就可以划拨;划拨土地始终是国家财产,不会成为任何人的自有财产。
据悉,2012年11月,本案曾在北京举行专家论证会,与会的江平、高铭暄、应松年、马怀德等7名法学专家一致认为,本案所涉的土地划拨既不违法,也没有损失。
庭审后,王占新还向经济观察报记者透露了一个细节,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温州正信房地产估价公司编制估价报告的两位估价师中,有一位名叫“吴长杰”的,实为湖南省岳阳市国土局在职官员,既未实际参与评估,也不具有执业估价师的资格。温州正信房地产估价公司是本案的估价机构。
本案原定于2013年4月10日一审。4月9日,辩护律师向台州法院和检察院提交了吴长杰的身份资料后,检察院当即要求延期审理。 9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温州市政府原副市长叶际仁滥用职权上诉一案。
经过二审审理,法院认为一审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叶际仁犯滥用职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叶际仁上诉及其辩护人辩护提出的意见均与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不能成立,遂当庭裁定驳回叶际仁上诉,维持原审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叶际仁有期徒刑三年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