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老孙:听党话、跟党走,发挥模范作用
法官老孙:听党话、跟党走,发挥模范作用
听党话、跟党走,发挥模范带动作用,是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三级高级法官孙德啟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自1998年进入法院以来,老孙长期在审判一线工作,他苦干实干、善做群众工作,先后审结案件4000余件,全部实现“无错案、无投诉、无上访”;连续17年全庭办案数第一、全院调撤数第一,连续8年被授予“全市法院调解能手”,荣获“山东省先进工作者”“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等称号,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座右铭“党是一生追随”。
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作为一名转业干部,1998年来到法院后,孙德啟也遇到了对法律知识“两眼一抹黑”的问题。本着“咱不能给共产党员丢脸”的朴素想法,他把在部队工作时“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作风拿了出来,尽快使自己适用法院工作。
“既然干这个活,不干得漂漂亮亮的,怎么对得起组织的信任”,尽管当时所在的经济庭全庭只有他一个书记员,繁重的开庭、整卷等综合性任务使他“白天是一分钟都闲不下来”。但他为了挤出时间学习,每天下午下班后都在办公室一直学习到十一点,到家后才随便吃两口饭。功夫不负有心人,仅用一年的时间,他的法律业务就提了上来,并在1999年便通过了法官资格考试。
“今天召开我们老孙家家庭支部2022年第三次支部会议,请各位同志们依次进行总结发言……”
老孙同志的爱人、女儿和女婿都是共产党员,他跟家人开玩笑说,“按组织规定,三个人就可以成立党小组,咱这有四名党员,我毛遂自荐,作为‘老孙家家庭支部’的书记。”每隔一段时间,“孙书记”便召集家庭成员“开会”,带头总结近一段时间的工作,自我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让“老孙家家庭支部”的其他同志们给他提出批评意见。“家庭会议”更是成了老孙家每年大年三十年夜饭之前的“保留曲目”。在他带动之下,女儿女婿都将他作为榜样,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他的爱人退休后,也积极参加社区的各项爱心活动,继续在不同的岗位上发挥余热。
把热情奉献到审判事业中
“老孙是个干活不要命的人”,熟悉他的人都这样说。到法院工作这么多年,他基本上一天假都没请过,连续十八年没有休假,把所有的热情都奉献给了自己深爱的审判事业。
2018年年底那段时间,全院结案压力很重。他给自己定下规矩,每天早上七点到单位写判决书。有天早上过路口时,他被一辆着急赶路的汽车撞倒在地。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检查后,医生发现他左腿韧带严重撕裂,强烈建议住院治理。老孙执意不肯,“当事人有的是江苏、有的是河南,都在赶往淄博的路上,如果延期开庭,会给他们带来很大的不便”,他还惦记着下午有三个由他本人承办的案子要开庭。他咬牙坚持回到单位,像平常一样阅卷、庭审,三起案件当天全部顺利调解。当书记员宣布退庭时,他发现自己的腿肿的像发面馒头,已经难以站立,只能由同事和家人背他上车去医院治疗。
把为民之心落实到执法办案中
“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很不容易,我得为他们化解法律纠纷,案子办不好,我会寝食难安!”老孙几十年如一日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用细心、耐心和诚心化解了一大批疑难纠纷。
2019年,他办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上诉人是一家耐火材料公司,被上诉人是某村民委员会。该案双方矛盾突出,是常说的农村两派斗争,一审时,曾几次冲击法庭,是当地政府和管委会的老大难。接手了这样一份棘手的案件后,老孙顶着压力一遍一遍翻阅卷宗,彻底吃透案情,找准双方争议的焦点,使得庭审快速审理结束,双方对庭审结果表示肯定。
庭审后,孙德啟分别给当事人讲述案件的调解方案及思路。当他找村委一方时,聚集在调解室的村民,一见他去,纷纷离开。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他一把抓住一个纹身、光头的小伙,说:“你不能走,看你像村副主任。”当时在场的人都很惊讶,他真是村副主任,并在村委任职多届。“老孙”敏锐地意识到此人是这个案件处理的关键人物,在与村委班子谈话中,他始终紧盯此人不放,事事要他先表态。最后光头小伙被他的公正和果敢折服,同意他提出的调解方案,其他村委成员也纷纷表示同意。调解协议签署后,在资产交接时,双方又发生争议。为使调解成果不落空,他亲自奔赴现场,组织所有村委成员表决交接方案,顺利完成交接,同时将该公司与村委的另一案件也在本案中一并解决,双方矛盾完全化解,此案在当地政府及村民中产生强烈反响。
把讲公正落实在一言一行中
“公正是法官的天职。老百姓之所以到法院来,就是希望在法院得到公正的说法。”为此,老孙给自己定下一条规矩:不管案件多复杂、矛盾多激烈,不管案件当事人身份、背景如何,也不管当事人是当地的还是外地的,一律平等对待。他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来,始终秉承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裁判文书差错率一直控制在极低水平,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人民、时间、实践的检验。
2017年3月,孙德啟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上诉人是外地一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是本地一家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该公司的几名股东。面对复杂的案情、积怨已深的当事人,他反复阅卷,抽丝剥茧,发现案件争议的最大焦点是原审程序违法,且判决责任分配不公。在案件审理中,他多次与上诉人、多个被上诉人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导之以利、引之以行,既让无辜的人不受牵连,又让真正的债务人承担责任。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使4名名誉股东免除还款责任,各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调解协议签署后,上诉人公司的老总动情地说:“真的想不到我们一家外地企业的案子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得到如此公正审理,你们的处理结果我们服啦!”像这样的案子还有很多。
把讲廉洁落实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审理案件包括调解案件,都是我们的本职工作,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凭什么去收取别人的‘好处’!”老孙自从事审判工作以来,自觉抵制金钱和不良思想的诱惑,从未因外界不当干扰而丧失自己的原则、立场,从未因案件因处理不公被当事人投诉、举报、上访,树立和维护了法官良好形象。
2018年,孙德啟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上诉人是一个年近六旬、法律意识淡薄的妇女,在一审期间曾以所借款项不为己用为由大闹法庭,上诉后扬言:“死也不会把钱还给银行”。孙德啟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打比方,先开心结,再解法结,使她明白为什么应当还钱。案件调解后,那位农村妇女对他再三表示感谢,临走时掏出一个红包,往他兜里塞,他赶紧制止她,认真地对她说:“我祖祖辈辈都是农民,我也是农村长大的,知道你们不容易,公平公正地审理案件是我们应该做的,不值得你动这样的心思,你按协议履行就是对我工作的最大支持。”他时常告诫自己,法官有义务和责任为法院的形象增光添彩,因为法官的形象代表着法院的形象,法官的清正廉洁就代表法律的清正廉洁。
老孙始终以行动充分发挥着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