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称谓是怎么来的?
“丈”在古代是一个长度单位,周朝时,计量长度是以手掌撑开时,拇指与中指间的距
离为一尺,一尺等于六寸,一丈等于十尺。当时的婚姻制度不像现在一夫一妻制,而是尚 有原始社会婚姻制度的遗存,即“抢婚”“掠夺婚” “野合”“走访婚” “对偶婚”等各种婚
姻样式并存,《周易》里面就有一段著名的“抢婚三部曲”:抢亲者骑着白马,穿戴着华丽 的服饰,携带着弓箭,前呼后拥赶往女家。
快到女家的时候,怕惊动对方,左顾右盼,彷
徨不前。骑马的人纷纷而来,他们不是强盗,而是求婚者。被抢走的新娘骑在马上盘旋不 前,哭泣得血泪涟涟。
因此,女子在选择夫婿的时候,一定要看这个男人的高度,一般以身高一丈为标准。
只有这么高的男人,才可以抵御抢婚者。
“夫”是象形字,在甲骨文中,像站着的人形,上面的“一”表示头发上插了一根簪
子。男子到了二十岁要行冠礼,冠礼就是男子的成年礼,这时要把头发扎起来,扎成一个 髻,插上一根簪子,戴上帽子。只有加冠之后,这个男子才具备了择偶成婚的资格,可以
找女朋友下聘礼了。
因此,“夫”即可以娶亲的成年男子的代称。
“丈”和“夫”联在一起,于是就成为女子夫婿的称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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