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让闺蜜试探丈夫,丈夫没把持住假戏真做,丈夫是否构成犯罪?
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尤其随着信息网络的发达,人们的观念呈现多元化,各种诱惑冲击着人们固有的价值观,最使我们感受身切的就是人们婚姻家庭观的变化,一些感情基础不稳固的婚姻快速分崩离析,离婚率连年递增,呈直线式上升。而绝大多数的夫妻仍坚守着爱的誓言,彼此相惜相爱,日子虽然暂时苦了点,仍彼此相爱有加。虽经风雨,婚姻仍坚如磐石,这一切只源于两个字常守于心,那就是彼此的“信任”。
夫妻间的信任是相互的,也是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所要求的夫妻互为忠实义务的落脚点。信任不是盲目的,单方的信任是欺骗,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导火索。信任是常驻于心、见之于行动的自信,那些试图采取试探手段来检验对方的忠贞,是极不自信且缺乏安全感的愚蠢行为。不可否认,人是有情有感的动物,面对诱惑没有人会不动心,只所以有的人能顶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仍坚守夫妻爱的阵地,说到底还是爱的支撑,而爱是以彼此的信任为基础的。下面将和大家分享的话题:妻子让女闺蜜试探丈夫,丈夫没有把持住发生了关系,丈夫是否构成强奸罪?
丈夫对妻子疼爱有加,妻子却越发变得不自信
王莉,年方三十六岁,身材妖娆,长相靓丽,与大学同学方敏相恋并结婚,随着两人孩子的出生,王莉为了家庭放弃了原来不错的工作,专心做起了家庭主妇,相夫教子,三口之家其乐融融,在外人眼里,是一个令人羡慕的三口之家。
丈夫方敏在与妻子结婚不久,也辞去了原来的工作,下海经商,经过几年的打拼,生意做得有声有色,收入颇丰。而方敏除了公司经营所需周转资金外,所有收入全部交由妻子王莉保管。按理说,作为妻子应对丈夫给予足够的信任,尽管方敏将信任交于妻子,而妻子却越发变得不自信,丈夫因生意应酬回家稍晚了点,便会剌激妻子的玻璃心,怀疑方敏在外面有人了,虽然王莉没有因此和方敏发生争吵,但在王莉心里总觉得有一块放不下的石头,丈夫是否对自己还存有着唯一的忠贞?这是王莉急于寻求的答案。
为寻求答案,妻子让漂亮的女闺蜜试探丈夫
王莉有一个大学女同学于梅,后来两人成了无话不说的闺蜜,说起于梅,方敏对其并不陌生,于梅是家中的常客。于梅虽然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也许过于挑剔的原因,至今仍单身,因此,逢年过节,于梅便是王莉家中的常客。
方敏基于与妻子良好的感情及信任,总是小心翼翼对待妻子的闺蜜于梅,怕跟于梅多说两句话,而引发妻子的不快,因此,三人之间以正常的状态相处着。
方敏因生意所需着,到南方某城市出差五天,于梅搬来与王莉同住。一天晚上,王莉和于梅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请求于梅试探一下方敏的忠贞。然后一五一十地说出了自己的计划,开始于梅并没有答应,经不起王莉的再三劝说,为了王莉,于梅勉强答应了王莉的请求。
妻子设局,让闺蜜“勾引”丈夫
五天时间一晃就过去了,王莉开始实施自己的计划。方敏一下飞机就火急火燎地往家赶,一进家门,一桌丰盛的接风宴便呈现在方敏面前,方敏打心里感激妻子对自已的体贴,而为其接风的还有妻子闺蜜于梅。
今晚,王莉破天荒地端起了酒杯,三人推杯换盏之际,王莉突然接了一个电话,脸色突然变得凝重起来,告诉方敏父亲的老毛病又犯了,急需去医院,方敏起身欲与王莉一起去,王莉便劝说,你刚出差回来,一路劳累,加之喝了酒无法开车,再说父亲犯的是老毛病,自已打车送父亲去医院处理一下就可以了。说罢,王莉起身急匆匆地出了家门。
屋子里只剩下了方敏和于梅,为完成王莉交待的任务,于梅便开始“演戏”,没想到稍有酒意的方敏却假戏真做,在于梅的再三反抗下,对于梅做了不该做的事。
闺蜜与丈夫假戏真做,丈夫构成强奸罪吗
强奸罪的本质是违背后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关系,本案中,于梅发自内心来说,不想也不可能与方敏发生这种关系,且在于梅的反抗下,方敏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那么,方敏构成强奸罪吗?以下从强奸罪的犯罪构成上,分析方敏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上来说,方敏违背了于梅的意愿,在于梅的反抗下,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侵犯了于梅性自主权或性的自己决定权,侵犯了强奸罪的保护法益,其行为具有客观不法性。
从责任要件上来说,由于于梅实施与王莉共同制定的计划,对方敏采言语及行动上的“勾引”,使得方敏误认为于梅放弃了对自已性的决定权的承诺,因此,方敏与于梅发生关系时,主观责任形式为过失,而强奸罪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强奸不构成犯罪。
因此,本案中,方敏不构成强奸罪。
结语:通过本案例,再一次告诉我们,夫妻之间彼此信任是维系良好婚姻家庭基石,试图以不当手段试探对方的忠贞,势必会将对方推离身边,亲手扼杀原本幸福的婚姻,本案就是适例。本案中,虽然客观上方敏违背了于梅的意愿,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侵犯了刑法保护的法益,但方敏主观上为过失,强奸罪是故意犯罪,过失强奸并不构成犯罪。您对本案及本文观点有什么看法?不妨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