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有哪些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期限应距2016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保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到2016年5月9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补缴的不算连续缴费。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朝阳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工商部门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经营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经营者的时间及成立日期距2016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工商部门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法定代表人的时间及成立日期距2016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4。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工商部门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投资人含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投资人的时间及成立日期距2016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你可能想看:
标签: 监护人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