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后宫制度

皇上的奶奶是“太皇太后”清朝后宫妃嫔等级,皇帝的母亲:“皇太后”

康熙之后,清朝后宫制度完备:从高到低

皇后1人→皇贵妃1人→贵妃2人→妃4人→嫔6人→贵人、常在、答应,无人数限制。

选秀:户部负责,每3年选八旗秀女。内务府负责,每1年选内务府属旗秀女。

先帝的妃嫔称作:太妃、太嫔,跟皇太后一起居住,年过50岁才能与继任的皇上见面。

《清史稿 卷240 列传1 后妃列传》

康熙以后,典制大备。皇后居中宫;皇贵妃一,贵妃二,妃四清朝后宫妃嫔等级,嫔六,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分居东、西十二宫。东六宫:曰景仁,曰承乾,曰锺粹,曰延禧,曰永和,曰景阳;西六宫:曰永寿,曰翊坤,曰储秀,曰启祥,曰长春,曰咸福。诸宫皆有宫女子供使令。每三岁选八旗秀女,户部主之;每岁选内务府属旗秀女,内务府主之。秀女入宫,妃、嫔、贵人惟上命。选宫女子,贵人以上,得选世家女;贵人以下,但选拜唐阿以下女。宫女子侍上,自常在、答应渐进至妃、嫔,后妃诸姑、姊妹不赴选。帝祖母曰“太皇太后”,母曰“皇太后”,居慈宁、寿康、宁寿诸宫。先朝妃、嫔称太妃、太嫔,随皇太后同居,与嗣皇帝,年皆逾五十,乃始得相见。诸宫殿设太监,秩最高不逾四品,员额有定数,廪给有定量,分领执事有定程。此其大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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