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升级、群众举报!无证回收、拆解废电池16.18吨终被抓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技术规范》实施后,各地对于废电池非法回收的监管力度和处罚力度也越来越严格!而对生产企业“销一收一”政策则采取推动措施。

日前,就有地区出台政策,鼓励电池企业建站回收废电池(点此查看详情);市场、政策双重压力之下,无证回收越来越难有生存空间!

近日,就发生了2起因废电池而被抓的案件:

(一)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接群众举报线索称,新塘镇新围工业路附近有一处非法拆解废旧铅蓄电池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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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分局会同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察支队对这一线索进行核实,最终在新塘镇新围工业路15号对面铁皮厂房发现一家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的无证照非法拆解废旧铅蓄电池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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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过程中,作坊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已提前逃离现场,作坊内留有叉车、电子秤、铁锤、铁钳、橡胶手套等违法生产工具和车辆。这家作坊非法处置废旧铅蓄电池约16.18吨(已由新塘镇政府妥善收集贮存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涉嫌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构成犯罪。

增城区分局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增城区公安分局作进一步侦查。目前,增城区公安分局已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对案件进行审查。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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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废电池回收商电池污染,因回收12.05吨废电池,造成环境污染而被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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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尹某某经营哈尔滨市飞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租用哈尔滨市黎明废旧金属市场C4号场地电池污染,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废旧蓄电池12.05吨,并将收购来的废旧蓄电池在室外裸露地面随意堆放,在堆放过程中出现撒漏情况。

经香坊区生态环境局认定,尹某某收购的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该危险废物与外环境接触现场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严重污染环境。

针对被告人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公益诉讼人提出了依法判令被告人公开道歉、承担消除危险所需费用的诉讼请求,被告人尹某某当庭认错悔改,表示愿意向社会公开道歉,赔付消除危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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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目前市场上有两种声音:

1、严格限制非法回收是好事!行业更加正规化、合法化,既能减少环境污染,也有利于行业健康、良性发展。

2、只是变相垄断罢了!废电池价格操控在少数人手里,苦了我们经销商、终端商家!最终还是消费者买单!电瓶又要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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