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汇鑫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5、对于同一客户购买不同基金份额的,户数合并计算。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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