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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论文
副标题:我县契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化,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等主要农业税种即将退出中国的税收舞台。目前做为农业税收中增幅较大的契税,逐渐成为地方税收收入中新的增长点,征收潜力大。加强契税征管工作,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地方财税工作的重点,如何抓好现阶段地方契税征管,已是当务之急。
笔者结合麻阳实际,谈点初浅看法。
一、契税征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县是一个少数民族、边远的山区农业县,过去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是全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契税做为一个小税种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近年来,我县在城市建设、房地产业开发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的契税也由一个小税种,变成了一个极具征收潜力的税种。
按照税收与经济发展的正比例关系,本该伴随地方经济快速增长而大幅提升的契税收入却出现了不断流失的现象,这一反常的现象充分暴露出契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群众的纳税意识淡薄。一方面由于麻阳地处湘西边陲,交通落后,信息闭塞,人民群众接受新事物、新观念本身就较慢,加之过去只重视农业税、特产税等大税种的征管,而忽视了契税的宣传工作,导致了广大群众对契税的认识不足。
而另一方面也有部分群众钻政策的空子,不是积极纳税而是想方设法漏税、逃税,使全县契税收入流失严重,实际征收到的契税收入还不占应税收入的三分之一。如2000年,根据房产和国土部门的统计数据,当年发生土地转让、房屋交易的在册户数为513户,而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的户数仅为129户。
二是行政干涉较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契税是财政部门业务范围之内的事,然而政府为了吸引外来客商投资搞开发,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并有一部分超出了《条例》规定的限度,从而使税款无法做到应收尽收。
三是征管手段滞后。
长期以来,契税征收主要采用代征方式,在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客观上存在多种税征主体的条件下,这种代征方式易使部分纳税人对契税征收主体认识不清,造成纳税申报上的混乱。另外代征机关不止一个而是多个,在征收过程中责任不明,互相推诿,而容易出现征收环节的脱节,造成税收的流失。
四是私下交易现象严重。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权属分属国土和房产两个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不能完全一致,在管理方面难免存在一些漏洞,加之在契税的征管过程中没有广泛开展纳税申报制度等等这些都为私下交易行为提供了方便,从而导致税收的流失。
二、契税征管的对策
针对我县在契税征管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摸清税源底子,明确征收目标。加强地方契税征收,首先要科学分析地方契税规模,确立契税征收计划,制定年度预算任务。为此我们根据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契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利用2个月时间,对199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所引起的契税征纳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制定我县今年契税征收的目标。
今年县城区域内共清理出应缴契税户1057户,应缴契税总额100余万元。我县今年契税征收任务为90万元,从上半年征收情况来看,全年可望完成120万元。
(二)把握政策界限,确保税基完整。新契税条例施行以来,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房地产转移行为存在多样性,使得有些行为在政策中的依据不明显,这就要求我们把握好政策的实质,依法征税,防止契税的流失。
首先准确把握好契税征收的政策范围。要明确契税是一种行为税,它是随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要明确契税的征收范围、征税对象、计税依据、税率及契税纳税义务人等。今年我县契税清查征收的重点是:隐瞒权属转移事实逃避纳税,隐瞒部分权属价格减少纳税,隐瞒权属转移纳税环节,改变减免用途逃税,征收人员违规擅自减免税额以及非法土地买卖、集资建房、房改房上市交易等行为。
其次要准确地把握好契税的减免范围,坚持减免从严的原则,在契税新条件中,第六条明确了4项减免规定,正确把握政策尺度是严格控制减免的关键。例如,土地、房屋在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征用、占用后,被征用、占用者以交换方式依法重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问题,就是要把握土地、房屋其从属的性质问题。
另外要注意区分征收过程中对商住房和民居房的不同征收税率的问题。再者,就是在减免契税中要把握好土地、房屋转移行为与产权变更登记的界定,如企业的整体兼并、破产、改制的财产登记等等。
(三)完善征管体制,掌握收入主动。一是加强宣传力度,提高纳税意识。
利用散发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县领导电视讲话,制作宣传光盘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契税政策。加强契税宣传,一方面有助于取得地方领导的重视、支持,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全民的纳税意识,形成良好的征管秩序,为群众主动纳税、协税、护税和监督打下更广泛和坚实的基础。
二是坚持依法治税,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征管合力。县政府办牵头召开契税协税会,与国土局、房产局、招商局、企改团、拍卖公司等职能部门签订协税责任状,明确各自职责,并按期督察。凡为未出具契税纳税凭证的纳税人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而导致税款流失的,谁颁证,谁负责补缴契税,并追究具体经办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要做到依法治税,就要规范征收行为,按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征收管理,目前主要是完善纳税申报和按规定计征滞纳金的制度。同时契税征收是一个涉及面广的工作,单靠征收机关落实税源、组织征收难度较大。针对契税点多、面广、任务重、专业征管人员少等实际情况,建立财政部门为主,房地产开发商配合,国土部门、房地产部门把关的协税护税网络是完善地方契税征管体系的迫切需要,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首先进一步理顺与国土、房地产部门及价格管理部门、银行、法院的关系,从强化制约机制入手,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为契税征收扫除障碍。
其次聘请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人及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人为协税护税员,代征收机关搞好税源稽查,发放《纳税申报审批表》等文书,及时汇报税源情况,协同征收机关处理税务案件。再次建立协税护税员及相关部门的责任制,严格执行,奖罚分明。三是直接组织征收,掌握征收主动。
契税由征收机关直接征收是契税征收工作发展的大方向,也是地方财政组织契税收入的客观要求。要进行直接征收,首先要加强契税一线征收力量,成立专门的征收班子,建立健全征、管、查相配套的征管体系。今年我们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的征收人员到国土局、房产局实行驻点征收,从源头上杜绝了税收流失。
其次要加强相关法律文书的统一设置、规范和推广使用;加快计算机网络建设。再次要做好干部培训,提高契税征管人员行政执法、依法征税的素质。最后,要强化对偷、漏、抗、欠、逃税者实行强制执行的措施手段,维护税法的严肃性和震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