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检测设备进行管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二、范围
适用于对全公司检测设备的管理。
三、职责
质检部为计量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台帐、检定计划、操作规程等文件监视和测量设备,按检定计划组织委外检定,并作好相应的记录,检测设备的日常验证及出现异常情况时的鉴定处理。
供销部负责检测设备的采购及出入库记录。
四、工作程序
1、检测设备的选择和配置
(1)根据产品检验要求,由质检部选择并提供满足使用精度要求的检验设备及仪器;易损坏以及重要的检验设备配置适当备用设备,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供销部负责采购。
(2)质检部应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2、检测设备的计量检定
(1)质检部应根据国家有关量值传递的规定,选择有资质的检定部门检定本企业的检测设备。
(2)质检部负责制定“监视和测量设备校检计划”,对在用的检测设备进行周期检定,由质检部统一送有资质的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定。
(3)新购置的检测设备,使用前要进行校准和检定,合格后方准予使用。
3、检测设备的使用
(1)检测设备的环境应符合检定工作需要,以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质检员,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3)检测设备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防止因调整不当而使其标准失效。
4、检测设备的追溯评定
(1)发现检验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设备并应重新检定,并应对检测数据进行评估。
(2)应对其以往检测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追溯评定,并对该设备、器具及受影响的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
a当数据不影响产品性能时,停止追溯;
b当数据影响产品的预期使用功能时,则需对用失准设备检测的的产品进行标识和隔离,采取适当的检测数据评定方法检测、评定、追溯有可能有质量隐患的所有产品;
c经测量,对合格的产品停止追溯,对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直至对产品做出合格结论为止。
5、检测设备的保管、报废
(1)质检部负责对检测设备的检定状态进行标识(合格、准用、停用或禁用)。
(2)对停用、封存和报废的检测设备,做好隔离和标识工作。
(3)检测设备在贮存、防护、搬运过程中要注意维护,保持适用性。
(4)对报废的检测设备由总经理批准。
6、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1)使用部门按计量器具说明书,做好检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检测设备送技术监督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检定机构修理监视和测量设备,并再检定。
7、 检测设备的记录
对在用检测设备的各种检定记录,检定证书等由质检部按规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