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刑是怎么回事?太监和大臣被宫刑的原因有何不同?
这个问题问的非常好,能够发现大臣和太监被执行宫刑存在的差异性。官员被宫刑的缘由和太监不同,体现的是古代中国早期的刑罚原则。
先说说太监被执行宫刑的原因。这个其实大家都清楚,是为了保证皇室血脉的纯净性,部分朝代在政治上对其也有依赖,将其看做是皇权的延伸,制衡大臣。
很明显,太监是皇室的专属物,时刻和皇室联系在一起。在这点上可以参考宋朝的法律:
士庶阉割男童为不赦之罪成为太监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差别也很大。有想混一口饭吃,出人头地自愿进去的,有被卖进去的,有的是番邦上贡进来的,有的是被从战俘中挑选出来的。
官员或者说普通人被执行的宫刑,其实是肉刑之一。毫无疑问,肯定是被迫的。
古代中国对于犯人的处置方法没有今天那么人道,还有监禁这种说法。处理方式就只有四种:死刑,流放,肉刑,暴打(笞)。
随着历史的进步,肉刑逐渐的被淘汰,但是他的恐怖性,足以让任何人胆颤。
齐景公问晏子什么东西贵,晏子说假脚最贵,原因自然就是因为肉刑。只要犯了法,被认定有罪,上来就是砍一只手,砍一只脚,通过让人的身体残缺来迫使其他人害怕,从而遵守法律。
当然,如果愿意捐钱,以上任何一种刑罚都是可以被降等或者免除的,只要金额够大即可。就算是刑罚最严格秦律,也同样如此,捐二甲可以免除绝大部分的罪。
汉文帝时期,因为缇萦救父的缘故,刑罚变得仁慈多了。肉刑中,犯事严重的,直接死刑或者流放。犯事轻的,暴打(笞)一顿。自此以后,肉刑就基本被淘汰了(凌迟到了南宋才正式被写入刑罚)。
像后面的司马迁,并不是被判肉刑(宫刑),而是死刑。很不幸他拿不出不钱,又想活下来写史书,只能拿同等刑罚的宫刑来替代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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