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养老诈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随着我国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和老年人口持续增加,涉老消费市场快速增长,也由此衍生出了一幕幕宣传“以房养老”、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骗局。这种骗局花样翻新、层出不穷,并形成了专门骗老的“话术”与“套路”,危害极大。
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成立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了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于遏制养老诈骗和守护老年人“钱袋子”发挥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何巩固深化这一专项行动成果,如何为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整治养老诈骗的长效机制是亟待关注的,特别需要从制度建设、金融机构监管、司法执行等方面进行源头治理。否则,治标不治本,专项治理结束后又会以新的方式粉墨登场。
从目前养老诈骗暴露的情况以及媒体曝光的事件来看,养老诈骗招数虽然五花八门或者翻新升级,在其本质上却大同小异、万变不离其宗。当社会未能提供满足老龄人口需求的养老服务时,庞大的老年群体必然成为骗子围猎的对象,除了老人与其他群体具有共同的贪图利益的自身因素外,其对投资理财、医疗保健、养老服务以及“身后事”等还存在强烈的客观需求,而现实又缺乏老年人安全投资渠道和养老消费环境,当老年人与子女分离而独自生活时,无疑给骗子精心策划“花式包装”“包治百病”“小恩小惠”等招数“围猎”老年群体提供了空间和场景。再加上网络上的虚假广告信息与媒体暴富的误导,使得老年人以“眼见为真”的传统认识面对虚拟社会虚幻的诱惑情景时极易“信以为真”。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对养老诈骗应当作为社会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用“打堵与疏解”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方式,并强化线上严打、线下疏通的策略战术,执法、监管、市场和公众等协同共治,才能遏制住养老诈骗愈演愈烈的现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精神,建议措施如下:
一是针对市场上关涉老人刚性需求,特别是养老服务、养老项目、养老产品、养老帮扶、代办养老保险等事项,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持续监管的长效机制。这种长效机制不仅仅是目前的专项强监管和设立涉老诈骗的及时预警机制,更为重要的是,应当承担养老服务的社会责任。因为养老诈骗从表面上看是直接损害广大老年人合法权益,但其实质上却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形成了新的社会不安定潜在因素,阻碍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因此,相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建立专项治理和长期持续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强化养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非法添加信息等违法违规线索的捕捉和收集能力,改传统线下监督检查为线上巡查监测监管与线下监管执法的协调统一,同时还应建设一些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设施和活动场所。因为监管不是目的,仅仅是手段,其目的是维护好老年人养老的合法权益。
二是金融机构以及相关部门应当继续为老年人设计较为安全的金融养老产品和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渠道和设施。基于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和深度老龄化社会将来临的现实,应当积极主动培育老年人的理财或者投资市场,解决老年人财产增值遇到的卡点、痛点和断点,满足老年人理财的旺盛需求。通过完善和构建有效的养老服务市场来营造安全的投资环境和养老消费环境,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从而挤压涉老骗财的空间或者乘虚而入的“商机”,消解养老诈骗的可乘之隙。
三是重点打击涉老诈骗行为,完善保障老年人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借养老之名诈骗老年人的行为予以严厉惩治,并形成高压震慑效果。这种打击不仅仅是司法治罪的刑事打击,还应提升行政清理整治力度以及涉老诈骗线索的摸排力度,关键是坚持“前防”“后截”或者止损、挽损的策略,打击诈骗产业链,将涉老诈骗消灭在萌芽之处或者通过打早打小来减低其带来的损害。
四是改善防范老年人被骗的宣传方式和渠道。目前的宣传虽然可以唤醒老龄群体识骗、防骗、拒骗意识,但宣传的方式过于单一,其宣传在虚拟场景交织的精准骗术下依然无法提升老人较强的识骗、防骗、拒骗的能力。宣传需要贴近现实、贴近案例和贴近生活,截取生动鲜活的实践案例,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压缩不法分子“诱导性”宣传的空间,使得宣传能够深入老年人的思想,而非简单说教或者阻拦。
治理养老诈骗和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治理工程。这项工程不仅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需要加大司法打击的力度和效率,提高不法分子违法犯罪的成本,消除“养老诈骗”“毒瘤”的土壤。同时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织密织牢社会共治的“防护网”,聚合各方力量,让不法分子无空可钻和无隙可用,才能让老年人免于被骗。面对我国老龄化社会的现实,还需要通过培育成熟的养老服务市场,建立起安全健康的老年友好型社会,为世界提供老龄社会可供参考的中国方案,充分体现出中国式现代化的优势。
(作者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