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兴安街道卫生院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自觉性

山东省安丘市兴安街道卫生院积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不同形式的普法教育,逐步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的自觉性。

该院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严格按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无未经批准各类诊疗中心,无随意更改和加挂机构名称。无“承包科室”和“出租科室”;严格依法执业,无非法聘用人员现象;完善各项奖惩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对拒收红包的坚持表扬,收到病人锦旗给予考核加分奖励;对收到病人关于行风投诉和举报的,党委办认真听取意见并做好记录,汇同相关科室认真调查、核对,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向医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各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对病人生、冷、硬、顶、推现象;狠抓质量管理,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重点督察科室质量管理情况,每月检查科室质量考核,每月质量管理有考核、有奖惩;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做到查房有记录;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做好病历书写工作,入院病历、病情变化、术前各项检查、病人知情的记录工作按规定时间、内容、质量完成;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做到医务人员人人知晓,执业行为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加强财务管理,降低医药费用,医院财务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内部、各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审批,重大采购,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一人决定权;认真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医院服务价格标准,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主要医用耗材价格在物价公示栏进行公示,使病人花明白钱,治放心病,确保群众满意。(邱蕾)

安丘市兴安街道卫生院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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