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死亡?当陈某峰把刀刺向江某歌的那一刻,你就已经死了!
昨天——2022年11月22日下午,时隔九个多月,江某歌母亲江某莲诉刘某鑫(现名刘某曦)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在鲁地海滨城市中院二审第二次开庭了。
虽然刘某鑫在事发后已经改名刘某曦,但笔者觉得还是叫她“鑫”更合适!因为,在这个异类眼里,只有金钱,没有其它!“暖曦”这两个字色彩太亮,色调太暖,她不配!
前段时间,早在《底线》热播的时候,此君就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伙同几个“受害者”,想要告电影制片方侵犯他们的名誉权等等!
遗憾的是,可能自感理太亏,证据太无力,理由太牵强,和其他同类一道,雷声大,雨点小,不了了之,徒落笑柄!
就在昨天开庭前的一两天,刘某鑫在接受某家媒体采访时,谈到这几年的生活状态和感受时,她说自己已经被“社会性死亡”了!
笔者觉得,刘某鑫能有这样的感觉,已经很不错了!“社会性死亡”,毕竟只是“社死”,而不是“生死”!
在笔者看来,在2016年11月3日凌晨,当刘某鑫男朋友陈某峰将刀一次次捅向刘某鑫的闺蜜江某歌时,刘某鑫的生命已经走向死亡了,而不只是社会性死亡!
那以后的刘某鑫名存实亡,生不如死,早已是一具行尸走肉了!还有生命,还有知觉,还有感觉,已经很不错了!
事发前,两人本是关系密切到形影不离的一对闺蜜,只是因为刘某鑫不堪忍受已与其分手的前男友陈某峰的纠缠和骚扰,而向江某歌求助,江某歌这才同意陈某鑫借住在自己租住的公寓内!
在整个事件中,江某歌的唯一错误,就是遇人不淑,引狼入室,这才导致自己年仅24岁的生命之花,过早的陨落在异国他乡的土地上!
而刘某鑫和陈某峰,又是怎样的两个人渣啊?!
只是因为谈了一场小恋爱,闹了一个小分手,陈某峰竟然狭隘自私到要去剥夺一个自己亲爱的鲜活的生命!
而这个刘某鑫,在陈某峰眼里,又该是怎样的一个魔鬼,竟至于使他利刃藏身,夜半埋伏,出其不意,攻其不备,要置前女友于死地?!——要知道,这前女友不是别人,而是曾经和自己有过肌肤之亲的刘某鑫啊!
而从事发后——前男友陈某峰锒铛入狱、亲闺蜜替自己挡刀命丧黄泉、闺蜜母亲江某莲白发人送黑发人,风烛残年,苟延残喘之时,作为自己救命恩人的母亲,在长达六年的时间里,刘某鑫不但对江某莲不感恩,不歉疚,不道歉,不赔偿,而且还一而再再而三的往江某莲那滴血的伤口上撒盐,恶语相向,讽刺挖苦,人身攻击,诋毁诽谤!
更可恶的是,刘某鑫一而再再而三的不思悔改,一心只为自己开脱罪责,不惜一切代价,从异国他乡调回案卷,要将江某歌清白之身诬为有罪之人,罗织江某歌6次私会陈某峰,并以江某歌向陈某峰敲诈勒索10万日元堕胎费的名义,要让世人误以为:陈某峰要杀的人不是她刘某鑫,而是罪有应得的江某歌!
“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皆是可,最毒妇人心。”呜呼,无法可想!呜呼,无话可说!
呜呼,世间唯太阳和人心不可直视!虽经法叔一审再审,并且宣判了的案子,刘某鑫不但不执行判决,偏要无理强占三分,时至今日,居然还要往死者头上栽赃,硬要逼死者开口说话!
请问,你说江某歌曾经六次私会陈某峰,难道你自己不堪其扰,向闺蜜求助,不是你自己涎着脸皮厚着脸去求江某歌的,而是江某歌八抬大轿请你去的?
你说江某歌曾以10万堕胎费为名向陈某峰敲诈勒索,难道江某歌赴日留学的学费不是她家长从自家腰包里掏的,都是她自己自学成才、自食其力、靠敲诈勒索他人筹得的?
和陈某峰发生性关系的是你,又不是江某歌,难道江某歌身兼老鸨,是你和陈某峰性关系的中介、经纪人,要从中赚取手续费不成?
难道江某歌作为法政大学的留学生,不知道你编排的她的这些罪名都属于违法行为?莫非,她真的是活得不耐烦了,要自毁青春,自断生路,自轻自贱,妄自菲薄,自毁前程,才做出如此龌龊、如此下作之事?
你所谓的“最新证据”,说白了,也就是陈某峰的自供状,就是他的一面之词!你俩就是一丘之貉,他的说辞只是企图为自己开脱罪责的一面之词;而你拿着鸡毛当令箭,给你个棒槌当了真(针),又以陈世峰为自己开脱罪责的一面之词作为你的所谓证据,企图再次为自己开脱罪责!
敲诈10万堕胎费也好,6次私会陈某峰也好,江某歌现在已不在世,嘴长在你身上你脸上,你说黑就是黑,你说白就是白!只是,你说的不能算数,恐怕更多的都是嘴上抹石灰——白说!
知道社会公众为什么要“社死”你吗?这一切都与江某歌没关系,与江某歌的母亲江某莲没有关系!一切只因事发后你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
刚开始笔者并不明白,谈个恋爱,分个手,陈某峰和你前世无冤,即便今世有仇,究竟有多大的不共戴天之仇,为什么非要置你于死地?
现在我总算明白了:你这人真的很讨厌!
只是,我还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和陈某峰闹分手?陈某峰为什么要置你于死地?这才是你真正需要思考的问题!
因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陈某峰虽然去了他该去的地方,但是,人世间还有李某峰、还有王某峰,还有张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