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重庆中路661号项目存安全隐患,施工及监理单位被罚
从青岛市处罚与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李沧区重庆中路661号项目因项目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施工单位山东青菏建设有限公司,青岛中天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监理单位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罚款。
据青建罚﹝2022﹞第73号了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检查时,发现监理单位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监理职责,致使李沧区重庆中路661号项目1#-11#、13#住宅楼、15#商业楼、沿街网点及地下车库项目现场存在局部外墙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吊篮重锤落地、配重固定不到位及检测不到位等4条安全隐患,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依据《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青岛市政府令〔2021〕285号)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以伍仟元罚款。
据青建罚﹝2022﹞第371号了解,由青岛中天恒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李沧区重庆中路661号项目1#-11#、13#住宅楼、15#商业楼、沿街网点及地下车库项目现场存在局部吊篮重锤落地、检测不到位等2条安全隐患,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1月2日施行) 第四十三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1万元罚款。
据青建罚﹝2022﹞第372号了解,由山东青菏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李沧区重庆中路661号项目1#-11#、13#住宅楼、15#商业楼、沿街网点及地下车库项目现场存在局部外墙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吊篮重锤落地、配重固定不到位等3条安全隐患,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1万元罚款。
据了解,重庆中路661号项目为李沧石沟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该项目开发商为青岛顺华祥置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