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食用油质量标准与?原标准有什么不同?
为了同国际接轨,国家粮食局组织国内油脂行业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中型生产企业重新修订了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棉籽油、油茶籽油、米糠油和玉米胚油等8个食用油商品质量标准,5个已发布实施,其余3个即将发布。新修订的8个食用油商品质量标准是在整合了过去20多个食用油质量技术等级标准的基础上,参照国际同类先进标准,并结合我国国情修订的。修订后的新标准与老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每个食用油品种只有一个标准,按质量技术要求分为四个等级,即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新标准中的一级油相当于原标准中的色拉油、二级油相当于原标准中的高级烹调油、三级油相当于原标准中的一级油、四级油相当于原标准中的二级油。
二是新标准规定了在商品的标签上,要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目的是让消费者有知情权,便于消费者选择吃什么油。
三是单项技术指标,如酸价、杂质、水分、挥发物、过氧化值等较以前要求更加严格,并增加了对脂肪酸组成和不皂化物含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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