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山东青菏建设有限公司被官方处罚
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山东青菏建设有限公司被官方处罚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青建罚﹝2022﹞第372号关于山东青菏建设有限公司的案件,案件显示主要违法事实为:检查发现,由山东青菏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李沧区重庆中路661号项目1#-11#、13#住宅楼、15#商业楼、沿街网点及地下车库项目现场存在局部外墙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吊篮重锤落地、配重固定不到位等3条安全隐患,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1月2日施行)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山东青菏建设有限公司作出了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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