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案例】淘宝店铺继承,公证这样办理
徐姐这些年一直经营着一家淘宝店铺,售卖护肤美妆产品,前几年看准了国货护肤彩妆品牌的崛起,与多家品牌签订了授权经销合同,近两年生意蒸蒸日上,店铺很快就升上了皇冠店铺。
徐姐的女儿小可,去年大学毕业,见妈妈一人打理淘宝店铺实属辛苦,便自动请缨要求跟徐姐一起经营。徐姐一开始是不同意的,希望小可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追求自己的梦想。可是小可告诉徐姐,她从小就喜欢美妆护肤,加入店铺管理既能为妈妈分担工作压力,也能实现自己的梦想。经考虑,徐姐答应了,毕竟小可作为年轻人,更了解年轻人的喜好,对店铺未来选品及方向的把控更精准。果然有了小可的加入,店铺很快便升上了三皇冠。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眼看着忙过了年底的几场电商大促活动,小可计划着与父母出门度假,给忙碌了一年的身心都放个假,却没曾想到,就在出发的前一个礼拜,徐姐却在睡梦中永远休息了。小可即便心里万分悲痛,也要打起精神,妈妈生前辛辛苦苦经营的店铺需要人接手,可现在淘宝店铺的认证人仍是徐姐,妈妈走了,最了解店铺运营的只有小可自己,只有尽快把店铺过户到小可名下才能维持正常运转。
小可听说淘宝店铺过户需要办理公证,便十万火急地来到律政公证处,向公证员表明来意,要求办理店铺过户公证。因为淘宝店铺继承属于新生事物,为了当事人能够尽快办理过户,避免跑冤枉路,公证员转而耐心地向淘宝官方客服咨询,淘宝店铺认证人死亡后,办理店铺过户需要什么资料。淘宝官方客服告知,店铺认证人死亡办理过户的,若接收方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提供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放弃继承公证书、死亡证明和关系证明就可以了。
公证员又向小可了解到,徐姐的父母前几年都去世了,徐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只有女儿小可和丈夫,徐姐丈夫有自己的事业,对经营淘宝店铺没兴趣,希望由小可接手,继续经营妻子生前的店铺。小可也表示自己要继承母亲的事业,将店铺好好发展。随后,公证员对所有材料进行了核查,为徐姐丈夫办理了淘宝店铺的放弃继承公证,小可拿着公证书和其他资料,很快就办好了淘宝店铺过户事宜。
普法知识
0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7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