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水路客运新规:珠澳市民乘船最高享7折优惠
2月22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推出新规,对特定群体实行票价补贴、航班补贴、客运码头运营补贴,珠澳市民乘船最高可享全票7折优惠,所有乘客可享全票9折优惠,进一步改善合作区对外水路客运条件。
由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印发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水路客运发展若干规定》自2023年2月2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为保障码头运营企业及船舶客运企业的日常运营,鼓励提高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航班补贴及客运码头运营补贴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规定》将进一步改善合作区对外水路客运条件。 南方+ 关铭荣 拍摄
《规定》所指水路客运航线包括海岛客运航线和城际水路客运航线,统一由客运码头对外售票。海岛客运航线包括合作区往返珠海市各海岛的固定水路客运公共服务班轮航线,城际水路客运航线指合作区往返珠海市外其他城市的固定水路客运公共服务班轮航线,不含旅游性质的客运包船。
《规定》明确自2023年2月22日起,对特定群体实行票价优惠。具有澳门或珠海市户籍的居民通过合作区内客运码头往返珠海市各海岛,按现行客运全票7折优惠;通过合作区内客运码头出发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城市(不含珠海市),所有乘客按现行全票9折优惠,不限次数,优惠差额由合作区财政承担补贴。
各客运码头必须落实乘客实名制相关要求,建立具备识别内地、澳门居民身份证及其他法定证件的网络售票系统。因码头售票平台后端须进行优惠幅度的调整设置,与《规定》实施日期有2-3天的延迟。
珠澳市民乘船最高可享全票 7 折优惠。 南方+ 关铭荣 拍摄
为鼓励船运公司开通合作区往返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城市的航班,《规定》提出对船运公司经营的往返合作区的固定航班根据旅游淡旺季予以适当补贴:根据航程海里数,淡季(11月1日-次年4月30日)固定航班定额补贴每个航班,旺季(5月1日-10月31日)各等级航线按照淡季补贴标准的30%进行补贴。其中,新增合作区往返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城市客运航线的船运公司,将另予以3年的适当鼓励补贴。具体补贴金额则根据单航程距离按梯度给予,单航程越长补贴越高。
另外,为鼓励码头提供高品质服务,《规定》提出对补贴年度内码头运营亏损单位,按照入港客流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码头运营亏损。
若以上相同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合作区、珠海市或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城市同类财政性专项资金补贴,或企业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以及失被执行人名单,均不在政策补贴范围之内 。补贴资金采取事后补贴方式,由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负责审核确认。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黄天儒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关铭荣
【作者】 黄天儒;关铭荣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