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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全院各部门要不断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要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意识和为教学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第二条 为了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我院教学工作有章可循,维护教学工作的严肃性,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在原《铜仁学院教学管理条例》与《铜仁学院教学管理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教学管理一般包括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运行的管理、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第四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第五条 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要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注重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多元化的管理方式,以全面提高教学管理水平,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
第六条 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后勤服务系统、卫生保健系统等,学校各个部门都要以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为中心,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第七条 教学投入与教学条件。要保证教学经费在全校总经费中占有合理的比例,优先保证教学经费的投入,四项经费占学费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25% ,生均四项经费持续增长,能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要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要多渠道筹集办学经费,逐步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
第八条 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院教学工作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要不断研究和更新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以学生为本,充分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着眼于更好地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学生发展志趣和特长提供机会,从而有利于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 专业培养方案管理
第九条 专业培养方案是实现培养目标和组织教学的重要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根据学校定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校实际,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审定后的专业培养方案所列各门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开卷、闭卷、操作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专业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条 教务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遵照《铜仁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和实施管理办法》,组织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专业培养方案由各专业负责人拟定初步方案,经学生、教师充分论证后,报各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初审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报送学校主管院长审议,经院长办公会审批后予以执行。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方案的实施安排。
(一) 教务处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向各教学部门下达教学任务,编制各专业每学期的教学进程表、课程表。
(二) 各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讨论并安排教学任务,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教学任务、课程表、教学进程表,填写好各门课程教学实施计划,经各部系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教师要严格按照教学进程表授课,不得随意调整课程进度和更换教师。
第三章 教学运行管理
第十二条 在教学管理中,教学运行管理是按专业培养方案实施对教学活动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它包括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校、各部系教学管理部门为主体进行的教学行政管理。其基本点是全校协同,上下协调,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 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教学大纲应根据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以及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地位,对本门课程各章、节的基本内容、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和学时分配等作出明确规定。教务处根据党的教育方针、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拟订《铜仁学院关于制(修)订教学大纲的意见》,并负责教学大纲的制(修)订的组织工作。教研室初步拟订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师、学生充分论证,交所属各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报教务处汇总并初审,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经学校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四条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以保证教学工作的一贯性和连续性。教务处、各部系、教研室主任有责任检查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
第十五条 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课堂讲授是教学的基本形式,授课教师必须遵守《铜仁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教研室课程教学组教学组织的任务是:
(一)选用符合教师资格、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每名教师都要严格执行《铜仁学院备课试讲制度》。新上课、上新课教师、使用新教材、教学评价不合格教师必须经过试讲合格才能走上讲台;
(二) 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讲义及教学参考书,认真填写教学任务书、编制教学实施计划、教案和讲稿,开展教学观摩活动,严格执行集体备课、试讲、听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以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 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研究与改革,提倡启发式、讨论式、问题式等多元化教学方法的综合性应用;鼓励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教学手段的应用,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结合、灵活运用,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增强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学生积极主动思考,注重学生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第十六条 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要着重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制定教学大纲和实施计划,认真组织管理。
(一) 根据课程设置,实验教学必要时可以单独设课,也可在相关课程内统一安排,教研室或实验室应根据《铜仁学院实验教学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本部门实验教学工作规范,认真组织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要保证实验课的开出率,每一门实验课都应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各类实验室都要对本科生有序开放。
(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要强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保证实习时间。加强对毕业实习质量的监控与评价,继续坚持和完善临床实习教学检查制度,加强对实习教学基地教学工作的指导。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报告等工作,毕业实习与毕业论文应尽量同步进行;毕业考核采取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形式,对毕业实习质量进行检测。毕业实习有关工作根据我校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三) 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的组织。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全方位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课外科研小组,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参加文体、演讲、辩论会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将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
(四) 军训已纳入各专业培养方案,要长期坚持下去,以提高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培养学生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良好作风。
第十七条 日常教学管理。教务处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发布各门课程的教学实施计划,各教研室根据教学实施计划的要求认真填写教学任务书,经各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备案。教务处教务科负责制定校历、课程表、教学进程表及各种日常教学事务的组织协调,确保全院教学秩序稳定。考试中心负责各种考试的组织安排,监、巡考人员的培训,以保证全校考试秩序稳定。对教学任务落实执行情况,教务处、各系部、教研室根据相应的教学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与评价。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和课程安排变更的审批,根据《铜仁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八条 学籍管理。教务处根据《铜仁学院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全面负责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的审查与管理,并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在日常学籍管理中,应重点管好学生成绩、学籍卡及转学、转专业、退学、试读等学籍异动资料,做到完整、准确、规范、及时。
第十九条 把教学工作质量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标准。在教师职务评聘中,实行教学考核一票否决制。把为本科生授课作为教授、副教授的基本要求,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者,不得被聘为教授、副教授职务,如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授课,不得再聘任其教授、副教授职务。对于教学效果较差,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应限期改进,否则,按《铜仁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规定,取消其授课资格。
第二十条 教学资源管理。要搞好教室、实验室、场馆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和规划建设,充分加以利用,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效益。根据需要与可能,改进教室的功能,建设必要的多功能教室,并做好维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 教学档案管理。根据《铜仁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确定各类教学档案内容、保存范围和时限,各教学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章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第二十二条 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通过构建我院全过程、全方位、全员性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立起全方位的教学质量标准,不断改善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内部因素(教师、学生、条件、管理等)和外部因素(方针、政策、体制等),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教学质量内部评估机制,充分利用好各种外部评估机制,以发现和解决教学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突破口,不断努力实现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的管理与评价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专家教学督导组、各职能部门、各系部协助配合,全体教师和学生都纳入管理与评价范围。学院外部教学质量的管理与评价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与实施。
第二十四条 要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把专业建设与评估(包括新办专业评估)、学科建设与评估、课程建设与评估、实验室建设与评估、三期教学检查、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临床实习质量评估、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估等工作制度化。实现教学工作评价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同时把教学工作评价和学院激励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各种教学工作评价调动教师和干部的积极性,增强广大师生的凝聚力
第二十五条 要加强教学工作全过程的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包括教学输入质量的监控、教学运行质量的监控、教学输出质量的监控。教学输入质量的监控包括办学指导思想、专业设置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管理制度、师资、生源质量、财务投入等;教学运行质量的监控包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成绩考核、素质教育与创新教育、校风、学风建设等;教学输出质量的监控包括毕业生反馈意见与追踪调查、用人单位反馈意见与追踪调查、社会评价等。
第五章 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第二十六条 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学风建设、教学队伍建设、管理队伍与管理制度建设等。它们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建设,各系部应以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制定本部门各项教学基本建设实施方案,扎扎实实地坚持下去。在每项基本建设中要不断提出改革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努力实现“年年有进步,几年上台阶”的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学科和专业建设。根据学院总体建设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学校的学科和专业结构体系。要拓宽专业口径、扩大专业基础,主干学科或主要学科基础相同的专业应尽可能合并。要根据《铜仁学院专业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发挥专业优势,办出专业特色。要注意根据学科与社会发展,适时进行专业(专业方向)设置、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认真贯彻执行每个五年建设规划的工作任务,真正做到有规划、有制度、有贯彻、有落实、有总结、有改进。各学科和专业要认真理清建设思路,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五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加以认真贯彻落实。形成一整套推进学科和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
第二十八条 课程建设。根据《铜仁学院课程建设与评估管理办法》与铜仁学院课程建设规划,教务处全面负责课程建设与评估的组织工作,各部门在课程建设工作中的整体思路是:“整体优化、重点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提高”的指引下,根据课程建设总体目标、任务、指导思想和原则,进行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的系统建设,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深化课程教学内容、方法与手段改革,完善课程结构与体系。通过精品课程与优质课程的示范性建设,带动一般课程建设,以解决课程结构与体系的整体优化问题。各课程要理清建设思路,明确建设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推进课程建设的有效机制。
第二十九条 教材建设。根据《铜仁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及教材建设规划,科学规范教材选用制度。采用推荐教材、自编教材及其它辅助教材、教学参考书时,要注重教材质量;鼓励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优秀教材,特别是近三年出版的规划、优秀教材;要结合教学内容改革与课程建设,依据教学大纲要求抓好讲义或自编教材的建设;要做好教材质量评估和教材选用的论证、审批工作,不断提高教材质量;做好教材的预订、发放管理工作,改革供应办法,方便学生、教师购书,防止教材的积压、浪费。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积极鼓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争取成为各类规划教材、高质量协编教材和自编教材的编者、副主编或主编,学校确保相关经费的投入。
第三十条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要坚持校内外结合,做好全面规划。实验室建设根据高等学校基础课及专业课教学实验室评估、省级和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估标准作好规划与建设,强化管理,抓紧建设。实验室建设一定要与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相匹配,防止分散配置、分散管理、局部使用、低水平重复的低效益建设方式,要集中力量与条件建设好公共基础性实验室和专业学科实验室;要做好实验室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经费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提高设备利用率;组织实验室建设的检查验收;根据《铜仁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加强教学基地的遴选与建设,改善实习条件,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第三十一条 学风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前提。学院要将学风建设作为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素质教育,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弘扬努力学习,刻苦学习的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就业观。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逐步形成好的传统和良好的育人环境。要坚持重在教育,建管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把学风建设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要通过教学改革,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并充分利用选修课、社会实践的形式扩展学生学习领域。加强考风、考纪建设,通过严肃的教育和严格的管理,坚决制止作弊等错误行为,纠正不良风气。各职能部门和各系部要制定系统的学风建设方案,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责任,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建立起促进学风建设的有效工作机制。
第三十二条 教学队伍建设。要注重师资队伍业务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爱岗敬业精神的教育和培养,同时要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教育理论的学习,强化人文素养,以“大师”精神激励教师成长,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要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相对稳定的教学梯队,学校、各系部、教研室均要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层层负责,抓好落实。要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每个青年教师都要有 1-8 年的培训计划,1-5 年,应注重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3-8 年,应注重科研能力的培养,注重选拔培养骨干教师和学术带头人,发挥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培养优秀青年教师充实教学第一线。
第三十三条 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我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与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使之成为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同时,根据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和新形势下我院教学工作实际需要,不断修订和补充。一方面加强教学基本文件建设,包括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及课程表、教学进程表、学期总结等,同时要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包括学籍管理、成绩考核管理、实验室管理、排课与调课、教学档案保管等制度以及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奖惩制度;学生守则、课堂守则、课外活动规则等学生管理制度等。
第六章 教学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十四条 要加强教学管理组织建设,完善由院长负责、教务处牵头、系部为基础、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本科教学管理组织体系。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院领导联系系部制度和三级领导听课、调研的制度,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学院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院、各系部两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机构。院、各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其在教学工作中的宏观指导、监督、评价功能,研究和评议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为学院提供决策依据。
第三十六条 健全院、各系部两级教学管理机构。
(一)院级教学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在教学管理系统中的职能作用,明确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协调好各种工作关系。
教务处是学校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教务处的工作状态反映一个学校整体教学工作的状态。学校通过建立健全教务处的科室结构,配备较强的管理干部队伍,保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推动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在各系部教学管理机构中,由主任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等工作。校、各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其教学管理工作的研究、咨询机构,要定期、不定期研究教学工作的有关问题,提出有关建议。各系部教学工作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教学工作的有关问题。
第三十七条 重视教研室建设。教研室是学校的基本教学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贯彻执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保证课堂教学效果和课程教学质量;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负责师资的培养、提高及提出补充、调整的建议,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加强相关实验室、资料室的基本建设等。教研室要重视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三十八条 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干部队伍。有计划地安排教学管理干部的岗位培训和在职学习,掌握教学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提高管理素质和水平。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教育管理、教育测量、教育评估和质量认证的学习与研究,鼓励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与改革活动,以便适应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需要。同时教学管理人员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管理育人效果。
第三十九条 加强现代化教学管理网络平台建设。教学网络平台是学校开展教学管理工作的宽阔平台,是精品课程、优质课程、优秀多媒体课件、网络辅助教学等教学改革工程的载体,它的建立,能极大的提高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效率,加快教学改革进程。
第七章 教育教学研究
第四十条 搞好教学管理,必须以教学管理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为基础。开展教学管理及教育教学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及教师的共同任务
第四十一条 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开展教学管理及教育教学研究是一项综合性、应用性强的工作,教学管理与教育教学研究要紧密结合教学改革的实际。要随着经济建设及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重视研究教学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注重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实行因材施教。要面向 21世纪,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考试方法的改革。要深入进行比较教育研究,努力开展各种教学实验和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第四十二条 我院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通过学院统筹规划与个体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教育教学工作当中,做好规划,依托我院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有计划、有目的、有重点,分阶段的开展各级各类教学研究活动。
第四十三条 教学管理研究和教育教学研究应以教育教学改革为突破口,以提高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为目标,在全院形成勇于探索、勇于实践、勇于创新的良好态势。学院积极创造条件,激励教师和教学管理者从事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每年预算经费作为学校的教改基金,积极鼓励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的教改项目,对教学改革研究取得突出成绩者给予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