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促进科研论文本土发表的一些看法
在屠呦呦获得诺奖的消息传遍神州大地的时候,各媒体和机构也开始紧锣密鼓地忙活起来,对青蒿素的来龙去脉以及屠呦呦为何能得此大奖进行了全方面的科普,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相关的科普工作。然而在屠呦呦以及青蒿素被国人广泛知晓的同时,也有一股暗流在涌动。那就是屠呦呦这个“三无”(无博士学位、留洋背景和院士头衔)科学家同时也并没有发表过SCI论文的科学家为什么能够获得诺奖,这股暗流的矛头直接指向了我们的科研评价体系。这也让我们回想起了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的陈景润先生,他的论文也是发表在1973年的《中国科学》上,而非发表在了NSC(Nature,Science或者Cell)上。
11月4日,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准确把握科技期刊在学术评价中作用的若干意见》,着重强调了科技期刊的独特作用,功能定位以及如何营造科技期刊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但是媒体的报道都把着眼点放在了“大力支持优秀科研成果优先在我国科技期刊发表”上,这似乎也回应了针对当前科研评价体系进行指责的那些观点。另外一方面,学术界似乎对《意见》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反应,这也许是因为被一系列“大事”冲淡了。11月9日中国科学家王贻芳领军的大亚湾反应堆中微子实验小组获得“基础物理学突破奖”;80后华人科学家张锋摘取科学大奖,同时还有谢灿、张生家抢发论文风波,CCTV“我们恨化学”广告,等等。
自从科学家进入到实验室,科学成为一门专业,科学家成为一个职业并形成自己独立的话语体系之后,科技期刊就成为了科学家们交流和传播的重要平台,由奥登伯格于1665年创立的《哲学汇刊》同法国巴黎的《学者杂志》被认为是学术期刊的鼻祖,这个平台上发表的研究论文自然成为了评价科研成果的重要参考。众多知名的科学家都曾是《哲学汇刊》的作者,包括牛顿,波义耳,胡克,列文虎克,惠更斯,伯努利,莱布尼茨等。
虽然《意见》的发布并没有引发轰轰烈烈的讨论,但是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立场和态度,科技期刊在原始创新中具有重要作用,其基本功能包括学术评价,科技期刊应该作为科研成果的首发平台,加强学术伦理建设等等。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意见》的落地还需要一系列具体措施的实行。
首先,科技期刊在原始创新中的作用不容置疑。众多科研成果的落地都是首先从科研论文的发表开始的,众多科学家也把科研成果的首发看作是一种学术荣誉,科研成果的首发平台应该是科技期刊,而不是媒体或者其他途径,在历史上曾有过一些惨痛的教训,一些未经学术同行审议并发表的论文首先以新闻的形式出现在了大众媒体的报道上,这也给科研人员的学术生涯带来了恶果,比如冷核聚变,这也是一种形式的学术欺诈和科研不端行为。在科研成果的首发方面,学术平台的搭建发挥着重要作用,只有具备了优质的学术出版平台,才会对科研成果的发表产生吸引力。在这方面,国内的学术出版平台还有待于加强,一方面需要优秀的科学家出任评审专家,另外一方面还需要学术平台练好内功,提升学术影响力,《哲学汇刊》的成功也有奥登伯格等一代代学术编辑的不懈奋斗。
其次,学术评价应该是多方面的,因而要合理使用学术期刊的科研评价功能,不能唯学术期刊是从,既注重学术评价,更要注重学术交流和传播。虽然屠呦呦42年来有关青蒿的论文总共只有15篇,其中在英文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也只有一篇,但是一些“伯乐”助力了屠呦呦科研成果的传播与普及,比如饶毅。11月25日,自然出版集团发布了《转型中的中国科研》白皮书,其中一部分提到了中国科研人员在科研传播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这涉及到了科技期刊在学术传播中的主导作用,同时也说明我们应该加强科研成果的科学传播,更好地实现科研成果与科学新闻的对接,提高科研成果在公众中的知晓度,加强科学新闻对国内首发的科研成果的报道。
第三,大力支持优秀科研成果优先在我国科技期刊发表需要发挥合力,一方面建设优秀的科研成果发布平台,通过能力建设获得科研人员的学术认同,另外一方面,应该摆脱内外有别的做法,对国外平台上发表的成果与国内平台上发表的成果同等对待,一视同仁。同时还应该加强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建设,避免学术不端行为,因为这既损害学术共同体的声誉,也会给学术平台带来不利影响。
《意见》的实施对我国科技期刊平台建设将发挥积极的建设作用,提升我国科技期刊的学术水平,加强国内学术期刊的学术话语权,促进科研成果的学术传播,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国内学术期刊还有很多需要改善的地方,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打造中国的精品学术期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