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普通手机
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普通手机
1、《保密法》的法律、法规不得包含移动通信中的国家秘密;不得在手机上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不要将手机连接到门锁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或载体上;不允许在手机上存储核秘密人员的工作单位、职务、红色电话号码等敏感信息;不允许在秘密政府活动中激活和使用移动定位服务;在申请手机号码、注册手机邮件或开启其他功能时,不得提供秘密实体的名称、地址等不得泄露的信息;未经国家电信管理局授权,不得使用移动电话接入网络;不得使用外国机构和外国员工捐赠的手机;手机不得放置在重点保密区域、秘密集会和活动场所;不要在重要的保密部门使用手机;禁止在使用保密信息设备的场所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像;不得使用商业加密手机通话、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机密信息。
2、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手机已经逐渐习惯于它的存在,而忽视了它可能带来的潜在安全风险。在党政机关乃至企业的培训中,我们将传达手机不安全的理念!
3、手机保密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手机在生产过程中可以植入监听遥控的专用程序;由于使用不当,手机在购买后被植入特殊程序;对手机软件进行了改造,实现了远程控制操作。例如,将手机从关机或待机状态设置为通话状态,并在不响铃或屏幕显示的情况下输出环境声音。
4、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钓鱼、木马等手机病毒无处不在,并在未知情况下植入手机,窃取信息或隐藏信息。如果手机被带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它实际上是一个放置在秘密地方的窃听器。
5、因此【不要在秘密场所使用普通手机】不仅适用于特殊场合,还应尽量避免将与秘密相关的文件直接存储在手机中。
6、国家秘密不得用于移动通信,不得在移动电话上存储、处理和传输。您不能为秘密官方活动启用和使用移动位置服务功能。在使用保密信息设备的情况下,不得使用手机进行视频通话、拍照、上网、录制和录制视频。未经国家电信管理局许可,不得使用外国机构和外国员工捐赠的手机。
7、手机不能连接到机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或载体。在申请个人移动电话号码和注册电子邮件地址时,您不能填写不得披露的秘密单位的名称和地址详细信息。避免泄露个人隐私并给个人或实体造成损失。不得在重要保密部门使用手机,不得使用商业加密手机通话、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