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和抑菌洗剂的违规标签你可曾注意过?

近日,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执法人员在对某药店经营的消毒产品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销售货架上摆放有4盒某品牌抑菌洗液产品,该产品标签(含说明书)标注的适用范围为用于皮肤表面抑菌清洗,但未标注“不得用于治疗疾病或者改善症状”内容,不符合《抗菌和抑菌洗剂卫生要求》GB 38456-2020的要求,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涉嫌经营的消毒产品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成为省内首起应用新标准实施处罚的案件。

此案警示消毒产品的经营者应依法依规购进、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毒产品。

温馨提醒

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抗菌和抑菌洗剂时,应认真查看产品标签说明书,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看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消毒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应标注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号,按照《消毒管理办法》规定,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如出现顺序不对,数字位数不足四位等情况都说明该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可能存在虚假;

二看标注有效成分及其含量、产品生产日期及有效期或生产批号及限期使用日期;

三看禁止标注内容。抗菌和抑菌洗剂仅能对皮肤粘膜起到清洁、抗菌、抑菌的作用,并不能起到治疗作用,根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GB38598-2020》规定,抗菌和抑菌洗剂产品禁止标注疾病名称及治疗、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抗菌和抑菌洗剂产品禁止标注适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禁止标注×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防治复发;辅助配合药物治疗等与药品类似用语。

四看注意事项应包括内容。不得用于治疗疾病或者改善症状;洗剂不得口服,置于儿童不易触及处;避免与拮抗药物同用;过敏者慎用;避光、密封、防潮、置于阴凉、干燥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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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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