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贩卖私盐会被处以极刑,那渔民的鱼干怎么腌?官府发明一妙计

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之中,税收收入(特别是农业税收收入)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来源之一。而由于“重农抑商”的因素一直存在,因此中国古代官府的征税方式大部分时期都是以实物而并非货币作为主要计量方式。正因为国家税收的存在,官府贩卖的盐价格一直都居高不下,那么问题来了,对于确实有食盐需要,用来腌制鱼干的沿海居民,官府又是怎样收税的呢?

古代贩卖私盐会被处以极刑,那渔民的鱼干怎么腌?官府发明一妙计

这就要从古代盐的稀缺性说起了。早在《说文解字》之中,“盐”一词就有了明确的解释:“天生者称卤,煮成者叫盐。”作为中国古代最为重要的调味品,这一物品不仅仅能够为老百姓带来舌尖上的味道,更成为了世界上最为古老的防腐剂之一,有了盐,腌菜、火腿等物品才能够长时期保质而不变味,因此历代王朝都严厉打击贩卖私盐行为,并且将盐这一生活物品的价格定在一个比较合理的位置,既能让老百姓买得起,也不能让投机倒把的商人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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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具体征收农业税的时候,官员们遇到了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由于部分居民靠近沿海,他们以捕鱼为生,为了给官府缴税,他们必须使用大量的食盐把自己捕获的鱼做成咸鱼干,这样才能保证不会变质。但问题在于,当时的官府盐的价格对于普通的渔民来说实在是太贵了,一斤盐的价格要在100——300文之间,相对于种地的农民来说,渔民的收入更是看海吃饭,因此他们是根本买不起官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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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清朝官员们想出了一条妙计:如果渔民想要制作腌鱼的话,可以自行购买价格亲民的渔盐,但是为了区分不同的食盐,官员们会事先给渔盐染上鲜艳的红色,每次腌鱼之后,剩下的食盐必须交回,以备下一次腌鱼使用。当然了,这种方法也有漏洞之处:如果说一艘渔船配备1000斤食盐,那么渔民们完全可以少放食盐,将剩下的盐藏起来私自贩卖,因此古往今来,尽管封建王朝对私盐贩子严厉打击,但是却仍然有很多人铤而走险,钻法律的漏洞,有不少人都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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