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政府工作报告

2023-04-10 15:27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和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

摆向阳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予以立项分解并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立即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措施。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整体工作争先进、综合实力晋位次、特色工作创品牌”的要求,牢固树立争先创优意识,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先晋位,走在前列,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责任单位制定的具体落实工作方案于2月1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二室。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和2023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考评,市政府办公室目标管理科每月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梳理监测并向市政府报告;市政府督查二室建立台账,每月通报落实情况。请各责任单位将任务落实情况于每月28日前报市政府(书面材料分别送市政府办公室目标管理科和市政府督查二室,电子版发至邮箱:sqzfmbb@126.com和sqzfdcs@163.com)。市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查。

一、今后目标任务

(一)今后五年的主要目标。

1.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元。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00亿元。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商丘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城镇化率达到53%以上。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一中心、一定位、一引擎”。

一一中心,即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

5.锚定打造全国一流省辖市,优化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提升商丘城市能级和量级,增强区域集聚辐射带动能力,建成产业、科教、医疗、商贸、文旅等区域中心支撑体系,商丘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影响力、竞争力不断巩固提升。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一定位,即“对外开放桥头堡、枢纽经济新高地”发展定位。

6.实施制度型开放战略,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全面建设中原—长三角经济走廊先导城市,成为“双循环”格局中重要节点。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商丘海关、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完善“空水铁公”交通体系,建成高铁、普铁货运集散基地和临港、临空经济区,打造国际进出口商品交易集散中心。

责任领导:薛凤林、白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商丘海关、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一引擎,即把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成引领全市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

8.按照“一年起步、两年成型、三年提升、五年兴城”,到2027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建设豫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竞争力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成国家级开发区,打造生态优良、智慧智能、区域协调、活力迸发的开发区样板,成为商丘未来30年新的发展平台、新的发展载体、新的增长极。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虞城县人民政府。

(三)“七个高质量”。

一高质量构建产业体系。

9.做强工业,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制鞋3个传统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突破2000亿元,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4个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分别突破1000亿元,培育生命健康、前沿新材料等一批未来产业,“3+4+N”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代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建设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强市和新兴工业城市。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做优农业,完善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经营体系三大体系,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地位进一步彰显,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推动商丘从传统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做活服务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12%,全市规模(限额)以上企业达到3500家,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超过50%,把服务业打造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邮政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持续实施上市清零计划,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企业在境内主板上市。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商丘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高质量推动科技创新。

13.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主动对接国家、省科技战略力量,构建以重点实验室为引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为核心、科技创新基地为支撑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科学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推动创新链、教育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体系,全社会研发经费占比2%以上,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办、商丘科学院、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高质量统筹城乡发展。

15.按照“一中心两组团五卫星城百镇区”的城乡一体发展体系,合理划分产业、生态、城镇空间,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按照“一核两翼三区四维”城市发展定位,持续实施中心城区崛起计划,打造“宜学、宜业、宜游、宜居”城市品质,塑造“净化、绿化、美化、文化”城市面貌,全面建设智慧美好现代品质之城。

责任领导:薛凤林、白超。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推进县城建设扩容提质,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壮大县域产业集群,推动县域经济“成高原”,更好发挥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分类统筹城镇特色健康发展,提升重点镇支撑作用,提高小城镇服务功能和就业承载力,梯次推进和美乡村建设,打造乡村振兴商丘样板。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高质量打造营商环境。

19.直面企业和群众所需,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全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工商联、商丘市税务局、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0.力争全市营商环境跻身全国一流,形成一批可复制、易推广、能见效的典型案例。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商丘市税务局、商丘海关、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1.力争市场主体达到100万户,不断提高发展活力和发展质量。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高质量推进生态建设。

22.落实“双碳”政策,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推动“四个结构”调整,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白超。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机关事务中心、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商丘供电公司、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3.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机关事务中心、市气象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4.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建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把商丘建设成绿树常荫、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家园。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高质量促进文化繁荣。

25.进一步弘扬商丘传统文化,形成以黄河文化、商宋文化为主脉,以庄周文化、汉梁文化、木兰文化等为分支,运河文化、忠烈文化、红色文化等交相辉映的文化体系,彰显商丘特色鲜明的文化底蕴。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社科联、商丘日报社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6.深入推进殷商文化探源工程,加快考古发掘,弘扬殷商文化精神和时代价值,持续叫响“殷商之源·大美商丘”品牌。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7.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旅文创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6%以上,切实把商丘打造成为区域文化旅游目的地、殷商文化之源传承创新区和世界华商拜祖圣地。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高质量保障民生福祉。

28.健全就业促进机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妇联、市残联、市总工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9.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0.大力实施“健康商丘”行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成1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4个省域区域医疗中心,创成5家以上三甲医院。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1.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2.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金融工作局、市信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

(四)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33.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商丘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9.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0.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与“十四五”控制目标统筹衔接。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聚焦转型升级,着力推进产业倍增。

一提质发展传统产业。

41.食品加工产业抓好商丘食品工业园项目、隆世达食品产业园项目、虞城县盛佳食品年产10万吨肉制品建设项目、懂菜食品产业园、宁陵启东食品科技产业园、商丘商东食品工业园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虞城县同祥食品年产21600吨同福大馒头建设项目、商丘市饮之健年产十五万吨乳制品生产线项目、懂菜农业食用菌标准化工厂建设项目和商丘冠峰食品有限公司年加工6000吨肉制品及5000吨速冻食品项目,完成投资100亿元。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睢阳区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

42.装备制造产业抓好福田智蓝供应链产业园项目、浙江汽摩配产业园项目、闽源钢铁200万吨扩能项目、雪人热泵制冷项目、河南金艺科技产业园项目、虞城县零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柘城县宝晟压机制造建设项目、睢县鹏翔新能源装备产业园项目、睢县台湾数控装备年产20000台套数控机床项目、嘉亿工量具建设项目、中航光电集团电镀生产项目和虞城县鑫佰威新能源科技有色金属生产电镀项目,完成投资161.6亿元。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永城市人民政府、夏邑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3.纺织服装制鞋产业抓好五洲国际鞋业产业园项目、乔治白校服加工产业园项目、睢县李宁制鞋产业园项目、睢县匹克体育用品年产1000万套鞋服项目、夏邑县毅华智能特种精细纱线项目、诸暨袜业建设项目、河南旭峰鞋材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双鞋底项目、睢县斯凯奇(伟丰)鞋业年产1000万双运动鞋项目、年产400万件民族服饰项目和睢县富增鞋材年产1000万套鞋底鞋面项目,完成投资91.8亿元。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夏邑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

二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44.电子信息产业抓好道北数字产业园项目、雄富光电产业园项目、绿草地锂电产业园项目、睢县长三角工业园项目、睢县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中景光电产业园项目、睢县珠三角工业园建设项目、商丘中轩电子科技项目、百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通信电子产品2000万套项目、璞美智能电子科技项目、隆世达智能中央厨房公共服务建设项目和睢县祈硕电子项目,完成投资122.2亿元。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

45.生物医药产业抓好豫健医疗健康产业园项目、智能医疗设备产业园项目、益智医药项目、河南金华农动物药业建设项目、中诚国联(河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生物药肥项目、柘城县辰鑫医药年产6000吨苯乙酮、环丙胺等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原理生物科技医药生产项目、维德年产3.8亿支一次性输注产品项目和江中医商(河南)总部基地项目,完成投资65.5亿元。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永城市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6.新材料产业抓好阳光铝基新材料、众宏铝基新材料、中建材4×1200吨光伏材料、超硬材料产业园、力量钻石科技产业园、柘城县惠丰克诺钻石建设项目、柘城县天晶高科金刚石建设项目、柘城县力量集团精密工具智能化加工建设项目、神火新能源动力电池材料项目、柘城县晶科金刚石精密刀具生产项目、中科合创新材料产业园、河南金渤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新型铝基高档耐磨及高压电瓷材料项目、年产83万吨醋酸衍生物及10万吨乙二醇下游产品项目、新能源汽车铝合金型材精密制造项目、道尔科技年产8万吨环保涂料及高分子新材料研发项目、柘城县铭诚金刚石科技建设项目、柘城县铭盛金刚石年产30万套金刚石工具建设项目、柘城县厚德钻石科技有限公司特种金刚石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和柘城县业达峰钻石年产11亿克拉金刚石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77.9亿元。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前瞻布局未来产业。

47.按照“无中生有”“有中生新”“优中培精”三大路径,积极谋划布局生命健康、前沿新材料、人工智能、元宇宙等引领能力强、经济效益好、具备核心竞争力的未来产业。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8.抓好碳基新材料产业园、中科世生动物蛋白等项目,加快建设省级前沿新材料未来产业先导区。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梯度培育优质企业。

49.完善“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梯次培育机制,新培育“小升规”企业20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省级头雁企业和重点培育头雁企业5家。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0.强化数字赋能,推进5G网络垂直行业应用按需覆盖,新增省级智能车间(工厂)10家、“上云”企业1500家以上。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科技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1.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工业企业实施技改200家以上。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2.强力推进上市清零计划,推动国容电子、神隆宝鼎、禾豆坊等企业主板上市。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商丘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做大做强开发区。

53.突出开发区在经济发展中的主战场、主阵地、主引擎作用,按照“扩区、调规、优化、提升”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11个省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4.高标准编制各开发区总体规划,合理划定空间范围和四至边界,统筹融合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提升园区综合承载能力。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5.力争5家开发区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6.全力推进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高质量开局,完善基础设施,加快项目招引落地,推进新材料、装备制造产业集聚,推动投资30亿元的储能材料、投资50亿元的上汽百万套发动机壳体和轻量化轮毂等项目建设,打造中心城区崛起新支点。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豫商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虞城县人民政府。

(六)聚焦创新驱动,着力培育发展动能。

一培育创新主体。

57.实施创新型龙头企业、瞪羚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4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400家以上。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商丘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8.创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省级产业研究院10家以上。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9.新增技术专利360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做强创新平台。

60.深化与河南工业大学、南京大学、郑州大学等产学研合作,共建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促进更多科技成果就地交易转化。

责任领导:白超、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商丘科学院、市委人才办、商丘师范学院、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1.智慧岛科技大厦建成运营。

责任领导:薛凤林、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投集团、市财政局和梁园区人民政府。

62.开展“揭榜挂帅”项目攻关,力争取得一批重大标志性成果。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集聚创新人才。

63.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柔性引才、项目引才、平台引才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人才补贴政策,强化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等服务保障,建成人才公寓2000套。

责任领导:袁道强、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4.继续开展“商丘学者”、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评选活动,激发人才创新创业的活力。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委人才办。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聚焦投资拉动,着力实现项目突破。

一抓细项目谋划。

65.用足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长期贷款等政策,围绕基础设施、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等领域,科学谋划储备一批效益明显、引领转型、群众期盼的大项目好项目,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一申即中”“投放即开工”。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及有关单位、市发投集团等市属平台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抓好项目招引。

66.围绕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按照招商“四张图谱”,突出整产业链、整产业园区、整产业集群引进,推动投资超200亿元的石油基新材料产业园等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特大型产业项目落地。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7.积极发展回归经济,年内回归30万人、回归资金100亿元。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抓实项目建设。

68.重点实施项目建设“451工程”,推进40个40亿元以上项目、50个20亿元以上项目、100个10亿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2500亿元以上。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项目推进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69.继续落实“三个一批”双周调度、每月通报、按季考评和定期观摩工作机制。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项目推进中心、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0.加快推进中电商丘热电2×66万千瓦超超临界机组等能源项目,风电装机总规模突破100万千瓦,不断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1.加快引江济淮配套工程建设,确保5月底前建成运行,全力推进黄河故道一期水生态治理工程、南水北调中线供水工程,形成“三江济商”格局,构建南北互济、东西连通的现代水网体系,永续保障水资源供应,彻底解决商丘水资源匮乏问题。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投集团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八)聚焦枢纽经济,着力激发市场活力。

一提升枢纽基础能级。

72.保障投资28.5亿元的京港台高铁雄商段建设。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商丘火车站、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

73.开工建设商丘机场。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

74.开工建设商丘站南站房改扩建工程。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铁路建设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

75.实施投资93.5亿元的310国道商丘段新改建工程。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商丘供电公司和梁园区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6.加快推进永城至单县、永城至灵宝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和睢阳区人民政府、永城市人民政府、夏邑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

77.力争开工建设民权至砀山高速公路工程。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宁陵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8.力争开工建设沱浍河航运二期工程。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和夏邑县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79.力争开工建设古宋河至大沙河航运工程。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和睢阳区人民政府。

二厚植现代物流优势。

80.加快构建“通道+枢纽+网络+场站”物流运行体系,带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物流配送网络。

责任领导:梁万涛、白超。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1.擦亮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两张名片,引进投资亿元以上物流快递企业20家以上,建成仓储分拨中心35万平方米,力争快递业务量全年突破10亿件,带动就业15万人。

责任领导:梁万涛、白超。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2.加快推进投资20亿元的铁路物流基地、投资26.8亿元的中原智慧冷链物流园、投资28亿元的国际商贸物流港、投资50亿元的豫商国际智慧物流园等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发投集团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3.创成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和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让商丘枢纽经济特色更加鲜明。

责任领导:梁万涛、白超。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市发投集团、商丘市税务局、商丘海关、商丘供电公司、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带动引领消费升级。

84.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城市建设,推动便民商业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娱等公共服务设施进社区,为城市居民提供更为便捷的生活服务。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商丘银保监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5.增加居民收入,提振消费信心。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商丘市税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火车站、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6.加快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培育龙头连锁流通企业,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最后一公里”。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7.适时发放消费券、折扣券,开展特色商品、特色美食、汽车家电等促销活动,激发市场活力。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88.科学引导市场预期,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激发房地产企业投资热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让消费成为拉动商丘经济的强劲动力。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人才办、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市税务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九)聚焦改革开放,着力增强发展动力。

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89.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方式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0.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1.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供销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2.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农信办、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3.完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4.做好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半篇文章”。

责任领导:薛凤林、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95.积极组织参加进博会、广交会等各类展会,扩大对外贸易规模。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6.支持优势企业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7.做大做强商丘保税物流中心和民权保税物流中心,加快商丘综合保税区申建步伐。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投集团、商丘海关、商丘保税物流中心和虞城县人民政府、民权县人民政府。

98.争取设立中欧班列货物集散商丘作业区。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丘海关、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

99.高水平举办第九届商丘·国际华商节。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提升营商环境质量。

100.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成高标准政务服务大厅,新增200项“全豫通办”事项、50项“跨省通办”事项,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一件事一次办”,新增市场主体10万户以上。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工商联、商丘市税务局、商丘海关、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1.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企业服务日”“企业家大讲堂”活动,当好“金牌服务员”,解决好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供电公司、商丘火车站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公开曝光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件,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积极争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确保营商环境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防办、商丘市税务局、商丘供电公司、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聚焦城乡融合,着力拓展发展空间。

一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力。

103.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4.启动公共交通、绿地系统等9项专项规划编制,推动近期建设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全覆盖。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5.实施城市畅通工程,打通张巡路、银河路、前进路、柿园路、果园路、富康路、书院路、华升路、文明路、星光路等10条断头路。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

106.加快连霍高速神火大道出入口工程进度。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南高速商丘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和睢阳区人民政府。

107.完成运河湿地公园建设。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和睢阳区人民政府。

108.持续推进内河带状公园和道路绿化提升工程。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09.完善城市步道慢行系统,打造近水亲绿、休闲健身的生活网络。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0.新建2万个停车泊位,缓解城区停车难题。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1.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04个。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2.建成安置房1.8万套。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3.完成20处城区积水点改造,彻底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4.强化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数智商丘”行动计划,构建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城市管理智慧应用赋能体系,让城市更便捷、更智慧、更美好。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做强中心城区服务业。

115.日月湖高端商务区重点引进全国知名商业、酒店、餐饮品牌,构建“会展+”产业生态圈,积极发展楼宇经济,打造多元化“城市会客厅”。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有关单位。

116.商丘古城高端生活服务区重点加强古城保护性修复利用,围绕“古城风、现代味、人间色、烟火气”,推动演艺演出、民宿民俗、特色餐饮等业态植入,促进文旅文创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睢阳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市文投集团、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历史文化名城传承保护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有关单位。

117.道北产业服务中心区重点突出功能支撑,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审批服务和人才服务,持续提升片区整体功能。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梁园区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商丘产业服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投集团、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

118.启动商丘古城和日月湖、日月河5A级旅游景区创建。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睢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投集团等有关单位。

119.统筹推动投资26亿元的商丘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投资15亿元的中原车城等升级改造,带动形成智慧智能、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加快县域高质量发展。

120.统筹推进县域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加强公共服务供给,扎实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1.常态化推进商虞一体化。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2.支持永城、睢县更好发挥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作用。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工作局、市乡村振兴局等有关单位和永城市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

123.支持永城加快建设商丘副中心城市。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有关单位和永城市人民政府。

124.支持各县(市、区)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带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互促。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科技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5.积极稳妥推进撤乡设镇工作,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统筹县域城乡协调发展。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一)聚焦农业农村,着力推动乡村振兴。

一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126.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守耕地红线,新建高标准农田15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40万亩,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00万亩以上,确保粮食产量140亿斤以上。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7.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97%以上。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8.大力推进种业振兴,燧皇种业实验室、河南农业大学豫东综合试验站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责任领导: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农林科学院。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商丘师范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9.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守护好百姓的“米袋子”“菜篮子”。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农林科学院、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推进农业提质增效。

130.做大做强优质小麦、花生、辣椒等八大优势特色产业。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粮食和储备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1.做优粮食、做强肉类、做精油脂、做特果蔬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乡村振兴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2.振兴酒业、奶业和中医药业。

责任领导:白超、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商丘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3.新增生猪35万头、肉牛2万头、奶产量1万吨。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4.投资19亿元,推动牧原集团4个大型生猪养殖场项目、科迪现代牧场拆旧新建项目、睢县鑫旺肉牛养殖项目、睢阳区中农牧业肉牛养殖项目和柘城县聚民禽业肉禽养殖场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睢阳区人民政府、永城市人民政府、虞城县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睢县人民政府。

135.抓好“商丘农优”农产品整体品牌运营,新增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10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别达到1.4万家和2.4万家以上,多渠道带动农民增收。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36.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统筹推进道路、物流、通信等基础设施和防疫、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7.新增10个“美丽小镇”、100个“四美乡村”、15万户“五美庭院”。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8.依托商丘师范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省相关高校和研究机构,统筹全市相关资源,重整重建商丘乡村振兴学院(乡村建设学院)。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商丘师范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学院、商丘工学院、市委党校等有关单位。

139.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救助,不断提高脱贫人口生活水平。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二)聚焦共同富裕,着力保障改善民生。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40.深入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商丘新高地建设,新增技能人才16万人。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乡村振兴局、市邮政管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1.持续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全年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以上,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万人。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强教育强市建设。

142.完善教育基础设施,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61所,新增学位2.3万个。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3.商丘师范附属中学建成投用。

责任领导:薛凤林、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发投集团、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

144.推动商丘医专升本。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柘城县人民政府。

145.支持商丘幼师申办专科。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商丘幼儿师范学校、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

146.全面启动职教园区建设,打造一流职业教育品牌。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睢阳区人民政府。

147.创建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工作局等有关单位。

三提升社会保障能力。

148.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攻坚行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及务工农民、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等群体参保扩面。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商丘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9.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0.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总工会、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市税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1.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养育保障标准及补助水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领导:袁道强、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商丘市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2.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提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400户,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残联、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推进健康商丘建设。

153.积极推进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专科医院新址建设。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

154.统筹推进“五医联动”改革,建成7个县域医疗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100%,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90%以上,50种以上常见病实现基层首诊,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5.办好全市第七届运动会。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6.办好“铁人三项”等赛事。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睢县人民政府。

157.建设一批社区体育中心和体育公园。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8.争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59.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责任领导:梁万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商丘银保监分局、商丘海关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五加强公共文化供给。

160.加快推进殷商文化探源工程,加大宋国故城、永城王庄遗址等重要遗址考古发掘力度,形成一批重大考古成果。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市财政局和睢阳区人民政府、永城市人民政府。

161.推进大运河商丘博物馆、黄河故道生态文化旅游长廊建设,形成高能级文化旅游体验活动综合体。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2.持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63.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防治等标志性战役,推动PM10、PM2.5浓度持续下降,优良天数持续增加。

责任领导:白超。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4.有序推进北方清洁取暖城市建设,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责任领导:潘峰、白超。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5.巩固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6.加快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7.严格管控土壤污染,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8.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责任领导:高大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9.实施国土绿化战略,加快建设森林商丘。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0.以黄河故道、申甘林带等为重点,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建设美丽河湖,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三)聚焦安全稳定,着力筑牢发展根基。

一调整优化疫情防控措施。

171.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加大医疗资源建设投入,做好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2.加强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科学防护,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二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173.加大力度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消除存量、坚决遏制增量,确保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4.坚决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做好非法集资案件化解工作,坚决守牢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责任领导:袁道强。

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商丘银保监分局、人行商丘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5.依法稳妥处置房地产领域风险,全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织密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176.加强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基础能力。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潘峰、袁道强、黄继恒、白超、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销社、商丘火车站、市气象局、商丘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商丘银保监分局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7.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

责任领导:薛凤林、梁万涛、潘峰、袁道强、黄继恒、白超、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销社、商丘火车站、市气象局、商丘海关、市邮政管理局、商丘银保监分局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8.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城镇燃气、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隐患整治闭环管理。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黄继恒、白超。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有关单位。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教育体育局、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9.统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0.统筹做好防汛抗旱等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商丘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四持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181.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2.深化“三零”平安创建和红色物业建设。

责任领导:潘峰、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3.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4.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完成“雪亮工程”建设。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发投集团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5.启动商丘监狱迁建。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有关单位和梁园区人民政府。

186.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7.创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信访局、市退役军人局、商丘银保监分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应急局、市民族宗教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防办、市委网信办、商丘供电公司、商丘海关、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商丘技师学院、商丘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中国移动商丘分公司、中国联通商丘分公司、中国电信商丘分公司、中国铁塔商丘分公司、中国邮政商丘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8.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商丘好人”精神,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

责任领导: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89.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等工作。

责任领导:薛凤林、潘峰。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防办、市退役军人局。

责任单位:商丘军分区、市教育体育局等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0.推动军政军民深度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1.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2.深入实施“八五”普法。

责任领导:黄继恒。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3.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责任领导:薛凤林。

牵头单位: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4.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和睦、宗教和谐和顺。

责任领导:潘峰。

牵头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5.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领导:白超、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有关单位。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96.全面做好史志、残疾人康复、慈善和红十字等工作。

责任领导:薛凤林、高大立、王爱林。

牵头单位:市委党史和地方史志研究室、市残联、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等有关单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三、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十四)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

197.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照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实到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五)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建设。

198.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在法治轨道上做好政府工作。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六)坚持务实重干,加强能力建设。

199.扎实开展能力水平提升年、项目谋划建设年活动,提升干部的专业思维、专业精神、专业方法,增强“八项本领”“七种能力”,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工作创新。坚持项目化、清单化、工程化推进工作,拿成果说话、用实绩交卷,推动各项工作勇争一流、走在前列。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七)坚持勤政为民,加强作风建设。

200.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为民造福的本质要求落到实处。把执行力作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深入落实“13710”工作制度,以更加积极的心态知重负重,以更加自觉的行动担当担责,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切实提高效率、提升效能。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十八)坚持廉洁自律,加强廉政建设。

20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之以恒推进自我革命,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紧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公共资源交易、财政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永葆清廉政治本色。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9日

来源:商丘市政府网

商丘: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和2023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